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新闻作者:admin 新闻时间:2014-03-25 21:06:15 阅读:次
刘长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一项根本任务。六中全会《决定》同时指出:“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如何借鉴吸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具有理论和学术价值,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什么是中国传统文化?如何概括中国传统文化?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有人说:中国传统文化是由儒、释、道三家组成的。也有人说:中国传统文化,可以用《周易》上的两句话概括,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笔者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就其核心价值而言,至少包括这样六个大的方面:(一)敬畏天地,体察阴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宏大的思想视野和高明的生存智慧;(二)志存高远,大同理想,百折不挠,愈挫愈奋,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三)家邦一体,国而忘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利益至上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四)上善若水,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人为善和以和为贵的处世原则;(五)孝亲以敬,为人以诚,先义后利,扶危济困,崇尚道德和提倡公平正义的社会风尚;(六)修身克己,知耻守节,安贫乐道,清洁自奉,高尚的人格和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很多方面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相契合的,是一脉相承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厚土壤和思想源泉。笔者认为,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一)弘扬“中和”、“仁爱”的思想,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也可称为“中和”,这是中华民族和炎黄子孙最古老、最持久、最本质的思想传统。“中和”一词的含义,是指按“中庸”的标准去做事、去处理一切关系,就会达到处处“和谐”的状态。《礼记》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也。”我们的先贤和先民,就是用“中和”这两个字,很好地处理了人类古往今来普遍面临的三大关系,也可以说是三大矛盾,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
内有“中和”之质,外必生“仁爱”之念。有了“中和”和“仁爱”的思想,对大自然就必然会心存敬畏,心存感激,就会顺天应时,就会“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文言》),就不会片面主张征服大自然,就不会对大自然过度开发和索取,而是主动保护大自然,百般爱护环境,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和生存。有了“中和”和“仁爱”的思想,就必然会与人为善,就会推己及人,就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会“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就会使我们的家庭、我们的每个单位、我们的整个社会,都充满祥和和欢乐,充满友爱和情谊,充满生机和活力。有了“中和”和“仁爱”的思想,就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就能够正确对待名利和一切身外之物,就能够做到“自知者明”,就能够做到“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就能够安分守己、知足常乐,就能够实现身心交泰,就会成为一个与人与世有益的人。
(二)弘扬“修齐治平”和“自强不息”的思想,树立有理想有抱负的人生信仰。
不容讳言,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受西方某些思潮和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人特别是部分青年人,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认识到人生的根本价值,没有担当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而是迷心逐物,只追求物质享受,只追求所谓个人价值的实现,只追求一己和一时之利,使人生的境界显得局促和渺小。中国传统文化中很多关于人生价值和追求的思想,是非常值得我们弘扬和借鉴的。儒家文化认为人应该努力成为君子和士,而“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儒家文化认为人生应“志于道”,而不应该只看眼前私利。孔子说:“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不降其志,不夺其身”,人的志向和理想是不可随便动摇的。儒家文化还为人生的励志规划了指示标和路线图,那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那就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人生有了远大理想,有了为社会作贡献的抱负,就会朝惕夕砺,就会自强不息,就会有浩然之气,就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我们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共同理想之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计得失,甘于奉献,兢兢业业,勇往直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和价值。
(三)弘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强化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始终把家、国视为一体,始终把族群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萌生发展出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从《礼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到《左传》的“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从岳飞的“精忠报国”,到秋瑾的“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都是这种爱国主义精神的鲜明写照。顾炎武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和每个炎黄子孙的共识。中国在敌我力量十分悬殊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取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依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以及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靠的是中华民族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以及由此激发出来的中华儿女顽强不屈的精神。
当前,中华民族正在进行伟大的复兴,在前进的道路上还会有很多艰难险阻。特别是国际上的一些敌对势力,他们并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在世界东方,甚至会千方百计地干扰和破坏。作为一个炎黄子孙,作为一个21世纪的中国公民,我们必须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强化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向历史上的志士仁人学习,始终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始终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弘扬忠孝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崇道重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我们说继承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指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关于中国优秀传统道德,过去有很多概括,或归纳为“仁义礼智信”,或归纳为“忠孝节义”。当今学者也有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概括为“十德”的,即“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中华传统道德涵盖为人处世的各个方面,使人生的每个阶段、社会的各种角色、各行各业,都有明确的道德规范和操守,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老爱幼、童叟无欺等等。
应当承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道德的现象和行为还相当严重。有的人不孝敬父母,有亲不养,甚至为一点家产和亲人反目成仇、大打出手;有的人见利忘义,为赚钱不择手段,敢向病人要红包,敢在食品里动手脚;有的人不讲诚信,坑蒙拐骗,食言而肥,有约不践……凡此种种,既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荣辱观,也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使炎黄子孙为之汗颜。如何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发挥应有作用,如何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深入人心、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花大的气力,要有方法和途径,要做深入持久的工作。笔者以为,应着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充分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大价值,使民族优秀美德深入人心;二是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民族优秀美德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三是借鉴古圣先贤之道,使修身养性成为终生大事;四是继承提升和创新,使民族优秀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为一体。(光明日报)(作者系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