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庭伦理的当代价值
新闻作者:牟钟鉴 新闻时间:2014-03-26 08:36:38 阅读:次
牟钟鉴
一
由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形成、以男性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家庭,已经存在数千年了。这样的家庭曾经在中国的宗法等级社会和农业文明中起过重大作用,可以说家庭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与此相适应,以家庭伦理为核心进而扩展形成的儒家伦理,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伦理的主导,其影响是巨大的、深远的。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再到“五四”运动,传统的帝制社会走向瓦解,家庭制度也在迅速崩溃之中。随着外国资本、商品和文化的大量涌入,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革命运动的蓬勃开展,中国也在缓慢和曲折地迈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中国人不能不思考家庭变革的问题,不能不探索家庭伦理乃至社会伦理革新的问题。比较激进的中国人提出各种家庭革命理论并推动家庭革命的社会运动。康有为在《大同书》里提出“去家界为天民”,即废除家庭的主张。辛亥革命前后,一批先进思想家提出家庭革命的理论,认为政治革命必须伴以家庭革命,以至视家庭革命为政治革命的前提。无政府主义者甚至宣扬“毁家”、“灭家’的主张。“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反帝反封建为目标,高举科学与民主两面旗帜,对旧传统、旧道德、旧文化进行了猛烈的冲击,在家庭和家庭伦理的问题上主张激烈的变革。他们批判传统家庭及其伦理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家长制独尊父权,压抑个性,妨碍青年人的自由发展;第二,男性统治女性,妇女处于依附和家庭奴隶的地位;第三,祖先崇拜和封建性家教不利于科学理性的传播,与世界相隔绝;第四,在家庭伦理方面主要是片面的愚孝和包办婚姻与贞节观念,造成人性的扭曲和许多人间悲剧。
这一时期的批判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传统社会是家族社会,国是放大了的家,国与家是一体的,这样一种社会制度显然是过时了。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强调公民的平等权利和义务,废除以血缘为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把每个个人从狭小的家族体系中解放出来,放到更广阔的社会事业之中。因此,传统宗法等级社会的君权、父权、夫权、族权必须予以废除,传统伦理中的家庭至上观念,以孝为百行之首的观念,妇女以顺从、守节为荣的观念,以及其他许多束缚个性、违背平等自由的观念,必须加以改变,这是合乎时代潮流的。
但是,家庭在现代社会是否因旧家庭制度的改革而必须废除呢?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是走向消亡还是经过改造采取新的形态?相应的,传统儒学家庭伦理有没有合理的成分需要加以保留和发扬?还有,中国的家庭是否一定要走欧美社会的道路,采取西方的模式?这些问题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作出回答。
二
人类自从摆脱了动物状态,由野蛮进入文明以后,便要求形成比较稳定的两性婚姻关系,组成家庭,从事物质的生产和人口的繁衍,同时给自己的忙碌生活寻找一处栖息地。由此可知,家庭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家庭的结构不断复杂化,家庭的功能不断多样化,许多本来应该由社会承担的职责,都转移到家庭上来,反而使家庭原始的本然的性质和作用受到了压抑,比如说由家庭扩展为家族,形成宗法等级礼制,使家庭异化成为社会,由人的生活基地变成人的桎梏;以情爱为基础的婚姻,变成父母包办的非情愿的婚姻,经常为政治权势和经济利益所左右;妇女由早期的家庭支柱和保护神,变成后来的男性的附庸和为男性生儿育女的工具。这一切随着社会的现代变革将逐步消除,然而家庭作为社会细胞和人生依凭的合理内核肯定会保存下来,继续发挥它不可替代的积极功能。那么家庭的合理内核和稳定不变的价值是什么呢?从家庭结构上说,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及其子女,是家庭最深厚的结构,其它关系都是它所派生的,一切家庭都是围绕着这一个中心扩展和运转的。如《周易·序卦》所说:“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可见夫妇关系是社会人生之始。从现代的眼光看,一切非爱情的两性结合都是不道德的;同时,一切非家庭结构的两性结合都是不健康的,因而不值得提倡。新的文明社会对于离婚将是宽容的,但不会怂恿婚外的性关系,其目的是促进家庭的稳定和幸福。社会学家从结构上将家庭分为:核心家庭,由一对夫妻及未婚子女组成;主干家庭,由一对夫妻与一个已婚子女组成,包括祖、孙同居的隔代家庭;联合家庭,由同一代中两对以上夫妻及子女组成;单身家庭,未婚、丧偶或离异而无子女者。历史学家提供的资料表明,联合家庭即中国人所说的大家庭从未在历史上占主导地位,而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包括隔代家庭)从来都是占优势的家庭。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曾指出,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家生活的(即核心家庭)十之六七,子女婚后仍和父母一起生活的(主干家庭)十之三四。这个原因不难理解。中国经济长期以来主要是小农经济,男耕女织适于自营自养,大家庭是维持不了的。传统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富裕阶层,而一般民众通过不断分家仍以小家庭为主,不过人们都要尊祖敬宗,接受家庭制度的制约。近现代以来,随着社会变革和现代化事业的推进,中国家庭的规模是在相对地缩小,最近几十年,核心家庭增多了,联合家庭趋于式微,但家庭的基本结构和规模并没有显著的变化。将来的家庭,由于附加职能的减少和“复归本位”趋势的增强,核心家庭的优势更加明显,主干家庭的比重进一步降低,但绝不会走向衰亡。
传统家庭与当代家庭相比,真正的变化不在结构和规模,而在家庭的关系和功能上。从家庭关系来说,由原来的宗法等级变为人格平等,包括父子与夫妻关系;由注重家族利益变为注重小家庭和个人利益;由紧密的互相依赖变为相对的松散;由注重身分名节变为注重亲情爱情。从功能上说,传统家庭过多承担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交往功能将大大减弱,国与家实行分离,家庭更多地退到日常生活领域。家庭所特有的生理生育功能、生活互助功能、情感慰藉功能、培养教育功能,都会保留下来,有的还会得到加强。上述四种功能是家庭本来应该具有的内在基本功能,它们不仅与现代化进程不相矛盾,而且还可以互补相通,没有家庭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有人曾经设想,用人工受精和试管婴儿代替父母育子,这事实上是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作为科学试验和解决特殊问题,人工生育有其价值,但要推而广之,则违背自然,将断绝骨肉之亲,其害莫大焉。也有人设想,用社会功能代替家庭功能,人的生、教、老、病、死,皆由社会组织包而办之。但是生活经验和科学实践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母乳、母爱、父爱、家教、亲养、亲情都是不可缺少和无法完全取代的,没有这一切,人不能健康成长,生活不能充实愉快。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自动化是应该提倡的,社会越进步、公共事业就越发达,这也是必然的,但它永远不能代替家庭的特殊功能。现代社会由于竞争激烈和人际关系冷漠,人们在拼搏事业的同时,比传统社会更需要家庭亲人的安慰和鼓励,这种慰藉可以是夫妻间的,也可以是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间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关联社会生活,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家庭教育影响社会教育。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摇篮和第一课堂,是成年人的战斗后方和心理调节所,是老年人休养的栖息地,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地带。在中国人眼里,家庭是神圣的、美好的,它把个人与社会连在一起,它具有永恒的生命力。
三
如果我们承认传统家庭只能改革而不能取消,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传统家庭伦理也只能改革而不能取消。传统家庭伦理中的单向服从的愚孝,男尊女卑的“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都是所当去者。但以儒家为代表的极为深厚久远的家庭伦理传统,其中许多基本理念至今仍未过时。
譬如,孔子提出的仁道是家庭伦理永恒的基石。仁的内涵是丰富多样的。而其核心是“爱人”,在家庭范围之内即是亲情之爱。人类社会是一个文明群体,因而有相互关爱之情,而爱人则始自爱家庭之亲人,推而广之,便可爱他人、爱社会。一个人爱家庭未必爱他人、爱社会,但是一个人不爱家庭一定不会爱他人、爱社会。爱是家庭的生命,没有了爱,家庭便失去了灵魂;没有爱又不得不维持一个家庭形式,这是最痛苦的事情。家庭之爱有两类,一类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两性之爱,一类是父母子女的血缘之爱,两者都是天底下最亲密的人际关系,生死相依,甘苦与共。家庭应该永远是一个充满着爱的使亲人感到温暖的地方。
孔子认为仁道之爱人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二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两个方面用通俗的话表述,便是帮助人,尊重人。在家庭内部更要随时互助互敬。古代社会有宗法等级制,故忠恕之道不能不受封建礼教的限制,但在今天则应强调平等,把忠恕之道的民主性精华发扬起来,在家庭内部实行人格独立、彼此敬重,夫妻之间是如此,父母子女之间也是如此。只要互相体贴、理解,有事商量办,不强加于人,这样的家庭一定是个民主家庭。家庭是情爱加血缘的共同体,虽有性别、辈份差别,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在这里必须讲自由平等。有的丈夫以爱妻为名,有的父母以爱子为名,让他们做许多不愿做的事情,却说“这是为了你好”,由于不行恕道,不能相互沟通和理解,主观的爱变成了一种偏执的强迫,令对方痛苦。可见爱是不能强制推行的,爱的实行只能是“感而遂通”,爱必须是相互的。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是仁道在处理人际关系上的重要原则,也是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治理国家,要求“政通人和”;治理家庭,要求“家道和顺”。“和”是和谐、协调、温和、团结、互助。实行“和”的原则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意“和”与“同”的差别,“和”是在承认多样性的前提下的互相配合,“同”是要求单方面的一致和一味的随声附和,“和”的原则具有民主精神,“同”的原则必然导致专制;二是要注意以礼节制“和”,也就是说“和”是有条件的,它要求合于礼义,不是一味的和气。在家庭内部更要强调和谐,营造出一个温馨的生活环境,使成员觉得宁静、快乐。家庭与社会不同,虽然难以避免各种矛盾,但家庭决不是一个搞社会斗争的场所,也不需要每件事情都分清是非,争个水落石出,家庭需要更多的体谅、温存和安慰。人们已经生活得很累了,回到家里需要放松、放心、放开,自由自在一下。如果回到家里又开始了另一场搏斗,挖空心思去运用策略和手段,这个家便不像一个家,而是一个战场了。健康的人们不喜欢这样的家,早晚会离开这样的家。
再如,孔子强调并多方阐发的“孝”的理念,应继续成为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基本道德范畴。孝是子女对父母的道德态度,其基本要求如孔子所说是“敬养”,即敬爱而又赡养。孝本出于天性,人之生命授之于父母,从婴儿至于成人,无不承受父母的抚育与关爱,有此恩德,子女报之以孝,应在情理之中,不孝则违背人性,乖离情理。
当然,孝不是片面的,古人提倡“父慈子孝”,慈与孝互相对待。而且孝也不是子女对父母唯命是从。孔子主张子女“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论语·里仁》),子女对父母是可以提意见的,不过态度要委婉,在行动上不要生硬顶牛,在一般情况下这是合乎情理的。后来有人提倡愚孝,谓“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这就把孝绝对化了,并不符合孔子原意。在慈与孝之中,为什么孔子和儒家特别强调孝道呢?这是因为父母爱子女是普遍现象,在中国尤其如此,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无须大力阐扬,问题常出在慈爱的方法有不得当者。而孝顺父母则不然,虽说出于天生,却容易减弱和丧失,不培养不强调是不行的。
其实慈与孝都是世代相递的。父母慈爱子女,子女又慈爱其子女。子女孝顺父母,其子女又孝顺自己。孝顺者必得孝顺儿孙,怜逆者必得不孝之儿孙,其原因并非冥冥之中有神灵赏罚,而是人们的身教所致。社会学家指出,中国和西方的家庭养育模式不同,西方是接力模式,中国是反馈模式。接力模式重视父母养育子女,到成人为止,老人的赡养靠社会和自身,不靠子女。反馈模式既重视父母养育子女,又重视子女对父母的敬养和回报。两种模式相比,以中国的反馈模式为优。接力模式造成老年人的孤独和凄凉,反馈模式使得老年人和青壮年之间互补和相得,乃是一种相仁之道。随着世界范围内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反馈模式更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未来意义,相应地,孝道的重新提倡也会成为新的家庭伦理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当今社会,孝敬老人是承接和发扬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而在孝敬的方式方法上应有许多的变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譬如从家庭的结构上不必维持三代以上同堂的大家庭,老年人和青年人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但应保持密切的联系,最好是“分而不离”,便于互相照顾;从赡养方式上不必也不可能总是亲身侍奉,有条件的可以雇佣保姆帮忙,本人乐意也可以进好的敬老院,子女随时接回或探望;从敬老的责任上社会承担的比重应当加大,不应也不能全部加在子女身上,老年人的医疗、住行和文体活动等福利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形成保障制度,享有健全设施,使社会和子女一起共同落实“老有所养”的目标。少年儿童忙于学习考试,青壮年则拼搏于事业,不可能像古代社会那样时常守候在父母身边,但是他们必须想念父母,保持联系,定时看望,以各种方式给父母以精神安慰,为父母解决最切身的问题,例如帮助丧偶的父母找个称心的老伴,这也是新时代克尽孝道的内容之一。
四
现代家庭伦理建设必须抓家庭教育。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虽重视而不得其法,都不可能形成良好的家庭伦理。长期以来,人们只重视学校教育,而忽视家庭教育。国家教育部门、社会舆论,都把极大精力投向了学校教育,这无疑是应该的。但是许多人看不到,儿童的第一学校是家庭,儿童在这里接受做人和做事的最初教育,打下一生立身成才的基础。家庭教育的特点是亲切的、随时随地的,启蒙重于知识,模拟重于传授,而父母是无法选择的首任教师。我们许多年轻的朋友,恋爱结婚,有当父母的思想准备,却没有当孩子老师的思想准备,或者认为只要当了父母,自然就会照顾好孩子,或者认为只要照顾好孩子的吃穿健康就行,教育是学校的事。其实不论他(她)们愿意与否,想到与否,从孩子生下来起,甚至孩子在胎里,就已经在兼做教师的工作,问题只是称职与否罢了。父母对子女,一个是养,一个是育,两者不可或缺,从这个标准看,当今孩子的父母有多少是合格的?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现代教育,必须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抓,特别要把滞后的家庭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加以对待。在这方面,中国恰恰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可供开发。
(《人民论坛》1998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