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冲突”、华尔街崩溃与全球金融秩序震荡之际看西方文化没落及中华文化复兴之必要/熊玠
新闻作者:admin 新闻时间:2014-04-15 18:01:18 阅读:次
熊玠
内容提要:从世贸大厦被炸到华尔街崩溃以致引发全球金融海啸,美国将已发生的事实归咎于文明冲突以及政策失误,频频出台法案却无法遏制在政治、金融中出现不断恶化的丑陋现象,追根究底,实质上却暴露出美国文化中存在的巨大缺陷。美国文化深受西方亚伯罕意识形态以及资本主义价值观的熏陶和影响,排他和斗争成为文化的主题,宣扬个人主义以及对人性本恶的观念根深蒂固,从而造就了以贪婪为主轴的美国文化。在美国文化的影响之下,对内欺诈民众政府,对外强权定是非,侵略他国。相比较之下,中华文化中所秉承的兼容并包、和谐一体的文化理念却正是时代发展下所需要的,也是现今所追求和谐社会的保障。西方文化的没落从美国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可见一斑,而解决这一问题还要从根本上也即是道德、文化之中改变。中国固有的克己复礼的“仁”文化,将节制、恢复人性原善、规范行为归结于心,是美国文化中的贪婪、原罪及争斗的最好良药,也足以挽回西方文化没落的狂澜。但复兴中国文化,让它与美国代表的西方文化相交共鸣,也需要中国做出坚定的决心。
关键字:西方文化;贪婪;排他;和谐
作者简介:美国纽约大学终身教授。
导言
自2001年纽约的世贸大厦被阿拉伯恐怖分子爆炸夷平、到2008年以来华尔街崩溃以及由它带来的全球金融海啸的这段期间,先是美国、随后是欧洲各地均遭遇空前未有的重创。2001年的“9·11”事件,由于被炸的世贸大厦是代表美国资本主义霸权的象征,而罪魁是来自穆斯林世界的“基地组织”,所以美国人仍可用亨廷顿教授首创的“文明冲突”理论[1]作为托词,来自我解脱。认为是伊斯兰教对基督教文明冲突之极端化,并不认为有自我检讨之必要。可是,等到2008年的华尔街崩溃,至少有相当多的美国人承认已不可以再赖到别人身上了。美国人一向不惯于自我检讨,从来也没听过曾子所云“吾日三省吾身”的教诲。可是华尔街的崩溃,令美国人无法再逃避现实。首先,有美国联邦储蓄银行前主席戈林斯潘公开承认,他过于估计那只看不见的手能对自由经济作及时调整的功能。
尽管如此,在初期还没有人看到(或认知),美国的问题不仅是经济缺乏监管,而最终还是文化大有缺陷。虽然在2008年已发现华尔街有一位名马道夫(Bernard Madoff)巨骗,以类似老鼠会办法利用高回报诱惑投资人的巨额投资。实则是假投资真行骗。倒账六百伍十亿美金之多(这些钱来自4800投资人;其中包括大多数人的终身积蓄,甚至养老金)。但是,一般人总以为这只是个人行为,仍不相信它是代表了华尔街投资业贪婪甚至欺骗文化之一般。到了2010年初,美国联邦证券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为管委会)深入调查结果出笼。世人才知道原来华尔街欺诈投资者、甚至蓄意倒账或倒闭、亏了公司中饱总裁与高阶层自己人的恶绩,远比一般人想象为多为剧。稍早之2001年安然公司(Enron Co.)恶性倒闭案,近至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2008年倒闭前之误导投资者吞噬他们的投资金,只是其中最显著例子而已。破产法庭对雷曼兄弟公司经过一年调查后公布了一份长达2200页的报告。美国民众才开始知道该公司一直运用一种报虚账隐瞒其因冒大风险投资而亏空的丑陋秘密,直到最后纸包不住火的时候,只得公司破产瓦解以终(本来该公司还以为它大到一个程度政府会伸救援之手,绝对不至让它倒闭)。甚至负有盛名的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也涉嫌欺诈。上述的管委会控诉高盛公司出售房贷投资产品,并没有向投资者透露他们已事先知道这种产品价值可能会惨跌到血本无归。后来,高盛公司因此被纽约证券交易所罚5.5亿美金,作为清偿对它欺诈而兴起的大批民事诉讼。另外,一家名AIG (美国保险集团)的公司,是美国保险业最大者。由于俄亥俄州三名投资人代表所有其他受骗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欺诈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纽约证券交易所也要求AIG公司拨出7.25亿美元的赔偿基金。
至此,人们才真正觉悟,原来一直从2001年安然公司恶性倒闭以来之金融界丑闻,不只是偶然事件而已。这一连串恶性倒闭,我们无以名之,姑且称之为安然倒闭症候群。原来竟是恶性倒闭或欺诈,悉皆蓄意之作。安然本是坐落德州修斯顿市的一个能源公司。经营电、天然气、信息、与纸张各种行业。堪称世界上最大公司之一。单论其2000年之收入,即达1010亿美元。可是在2001年底,安然公司宣布破产而倒闭。后经调查,发现其倒闭是一庄“制度化、有系统、及有计划的会计欺诈”。为了防止未来此类蓄意欺诈案再度发生,美国国会在2002通过了《萨尔班-欧克斯理法案》(Sarbanes-Oxley Act)。原先帮助安然公司作假账的亚瑟安德森会计公司也因此倒闭而解散。孰知此法案并没有带来预期防范的效果,没有防止2008年以来更多的恶性倒闭与欺诈案件。究其缘由,乃因欺诈缘于贪婪。而贪婪已把持金融界,形成一种毫无忌惮的风尚。美国国会激辩之后,又于今年(2010)7月15日通过了抽紧对金融界管制的新法(简称Dodd-Frank Act 托德-法兰克法案)。奥巴马总统于七月21日签署成法。该法旨在授予政府监管部门更多对金融界监管之权限,包括对经营不善的金融公司进行清算甚至勒令关闭之权柄。
虽然国会一再立法,旨在防范华尔街以及整个金融界贪婪欺诈的案件,但要归根结底找出美国江河日下的问题,恐怕还须要彻底检验美国承袭自西方亚伯拉罕意识形态(Abrahamic ideology)以及由资本主义价值熏陶而来的总体文化。已有人呼吁,要彻底检验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并要“再找回美国的国魂”[2]。另外还有人写书立着,呼吁必须透视这次金融危机所透露的丑闻,发掘它们究竟对美国社会与总体文化作了什么启示。譬如有一本名《门槛:西方文化之危机》的书,即有这类的论点[3]。他们认为西方(主要指美国)的问题很多,但主要显示于利伯维尔场之失去平衡。譬如,所谓的利伯维尔场几乎完全由(少至百分之一的)一小撮人所拥有、经营、与榨取。而所谓的文化危机,都是因为西方人(主要指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宇宙观、以及自我陶醉的人生观孕育而来。虽然不是所有的评论家全是同样的从文化角度来衡量这次的金融风暴,但很多论著都认为经过这次的金融海啸以后,那自1960年代以来继反对凯恩斯主义而日正中天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亦即经济放任主义,laissez faire economics),已面临应该为人唾弃之下场[4]。
假如我们把文化定义稍微扩大一些,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海啸震撼所带来的启示,还不止是美国的个人或公司文化贪婪问题。更须要检视的,还有美国历来相信它自己属于的一种“特殊主义”、以及支持这种“特殊主义”信念的意识形态(亦即上述的新自由主义)、甚至连带到了美国自身霸权帝国为何没落之更大问题。不过,由于篇幅关系,本文无瑕兼顾这么多课题;所以将尽量集中在与文化有关的某些主要论点,尤其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所透露出的美国(甚至一般西方)文化缺陷之主轴。加以讨论再和中华文化相比。最后再来探讨复兴中华文化意义深长的结论。
一、此次金融海啸所透露的美国(西方)文化缺陷之主轴
(一)贪婪文化之泛滥
美国文化缺陷的主轴,乃在贪婪。这不只表现在华尔街金融界而已。在政治圈与美国社会,处处可见贪婪的事迹与例证。譬如,除了以上所提华尔街巨骗马道夫蓄意欺诈吞没了650亿美金一案以及安然倒闭症候群诸实例以外,近来在美国政坛也发生一桩巨大贪婪丑闻。事关以利诺州的布拉革野维奇州长。由于该州原联邦参议员奥巴马已于2008年底当选美国总统,所以他在联邦参议院的遗缺,按法律规定应由该州的州长提名递补。可是,布拉革野维奇州长却半公开地要将该参议员一职出售给能出最高购价的人选。后来虽然他被以利诺州议会弹劾而遭罢免,然而在他面对州议会质询时,竟然大言不惭并用粗鲁言语宣称:“老子玩政治也得化很多钱,那有把放在眼前赚钱机会白白送掉之理!”
在美国社会上,贪婪还出现在医药保险被人(包括医院与医生)虚报滥用的很多案件上。这种滥用普遍程度已到了一个无法统计其祥确数字的地步。据一般专家估计,至少一年的损失在美金1000亿元以上。按照美国政府的GAO(政府审计室)的估计,对美政府的Medicare (医药照顾保险制度)申报补偿的每七元中,至少有一元是虚报或滥用。仅1998年一年里,美国政府在医药照顾保险上,就因人欺诈而损失了近120亿美元。医药申报欺诈,通常均是呈交不实的账单,包括以下情况:(1)没有提供的医药服务、试验、或器材;(2)虚报或报假账、或提供莫须有的病人或医生;(3)并不须要的医药服务或测验。而且,医药保险的欺诈,不限制任何地区,几乎全国俱有。譬如,2010 七月16 日一天之内,在芝加哥有六个整形术医生被起诉对Medicare 欺诈;同时在密执安州的底特络城有几十个人被抓;另外在迈阿密、休斯顿、纽约市,以及路易思安纳州的巴屯茹奚市也有数十人被逮捕。据报,他们的罪名是对Medicare欺诈。他们由虚报欺诈而得来的赃款,总数在2.51亿美元。
另有贪婪之实例,发生在华盛顿市的一个行政法官(名皮尔逊)身上。他在2006年由于洗衣店不慎遗失了他的一条裤子,因而向洗衣店索取巨额赔偿(六千七百万美元)并兴讼。其所持理由,是洗衣店并未按照其广告做到让他满意,使受到物质与精神之损失。店主自知理亏,允许赔偿一万美元。虽然皮氏降低索赔价为四千六百万,但仍然非洗衣店主所能担负。终至诉讼经年。承审法官最后判决皮氏败诉。但此案所透露皮氏(一个行政法官)贪婪之骇人听闻程度,几乎可与以上马道夫(投资商人)诈骗650亿美元的案例相比。
当然,贪婪在金融界表现得更深入、更恶劣。甚至还表现在高阶层执事(譬如总裁、副总裁以及资深经理人员)由公司取得的巨额分红上;分红数目多少,都是由这些执事自己决定的。譬如,最大的投资与证券商美林公司(Merrill Lynch ),在2009年因亏空了80%的资产而不得不让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收购。可是在收购之前夕,美林公司的最高10名执事(executives)却自己决定由公司总共领取两亿零九百万美金的红利。另外,AIG公司因亏空几至倒闭;在三月里刚从美国联邦政府领取到国会通过的巨大“救市”拨款中的850亿美元补助,聊解崩溃命运。可是钱一到手,立即拨出444000美元,以作该公司高级执事在加州的一个富丽休闲中心度假之用(其中23000美元,是化在三温暖的开销上)!而在后来此公司从政府接受到更多“救市”的补助时,这些执事又给他们自己发放了一亿六千五百万的分红。由于政府“救市”的补助金,都是来自纳税人的钱,所以经媒体报导后曾一度引起公愤。但是,这种分红与特别开支,在金融风暴以前是例行发生的。不同的是,那时是来自投资人的钱而已。
(二)贪婪背后以及所牵连与衍生的种种问题
贪婪好像是一个填不满的沟壑。为了要填这个沟壑,就造成了(1)急功近利与(2)冒险好赌(指赌博性的投资)的需要与作风。这二者比贪婪更坏事、更可怕。以上所言马道夫巨骗与安然公司恶性倒闭症候群的现象,背后之动力全是来自这两个泉源。由于要成全这两种作风的需要,在意识形态上,金融界极力喧嚷“利伯维尔场”(其实,即是无监管的“放任市场”)之功德。这样才可以让冒险好赌的“人才”大大施展其“才能”。而这些“人才”及公司在赚到(或“欺诈”得来)庞大资产以后,就利用其中一部分作为捐助议员们以及须靠票选的政府官员们的竞选所需费用。彼此造成一个特殊的依存关系。所以议员们与这些政府官员,也特别支持资本家所须要的“利伯维尔场”。说穿了,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永远没有足够监管的症结所在。一定要等到出了问题(譬如这次自2008年以来的金融风暴)国会才会立法,以图亡羊补牢。但是,这种亡羊补牢的心态,证明了国会议员们并没有觉得贪婪是个文化上应该消除的问题。如此永远缺乏足够监管的“利伯维尔场”,可说已形成了一股奇异的公司文化(corporate culture)。因为在没有(或只有薄弱的) 监管情况下,每个公司只顾到自己的corporate power(中文无法找到恰当翻译,仅能说公司的威力)。而为了达到一个公司最高威力,公司文化常常教导贪婪是必要的动力。公司文化通常也教输公司成员应努力达到之目的乃在使公司出人头地,建立优先 (dominance,即有制约其他公司的威力)[5]。所以这种公司文化,对内造成剥削雇员;对外造成要打倒同行(排他)的结果。
犹有甚者,这种公司文化表现在整个国家层次上,就变成一种对外好勇斗恨的倾向,以及“强权决定是非”(“Might makes right”)的信念[6]。甚至要独树一帜、称霸于世的雄心。这也就是美国“特殊主义”一厢情愿思想的来源[7]。(以“美国特殊主义”眼光来看,美国人早期有系统屠杀本地土箸印第安人,绝非纳粹德国所犯的种族灭绝的滔天大罪;而美国历史上的黑奴制度亦绝非一般人所谓的奴隶制度。在历史上屠杀当初仍是独立的夏威夷女皇并掠夺她的土地,也并非一般侵略或灭他人之国的罪衍。因为美国“特殊”,祖债孙不还也。)
在世界上,以美国之大之强,如一味只相信强权决定一切是非,难免会有1998年的军侵巴拿马,并以武力拐虏该国总统诺瑞耶佳回到美国审讯其滋养贩毒的罪衍[8]。更难怪有2002年与2003年先后进军攻打阿富汗与伊拉克的侵略行为。(如果美国进军伊拉克真的如某些人所说是为了它的石油,那么这也等于是贪婪文化在国家层次上的一种表现)。要等到发现在这两个地方仅靠美国武力不能解决问题时(尤以阿富汗为然),才会想到如何能够在不损美国体面的条件下撤兵(奥巴马总统还在揣摩中)。这也是上述“亡羊补牢”做法的一种表现,就像在对待贪婪问题上,并不觉得在文化上甚或在道德、法律上有什么亏欠。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无论在美国公司文化上,或是在美国的国际行为上,俱是由于贪婪而带来争夺与排他的作风。我们也可以说“斗争”与“排他”是西方文化整体的主轴。这正好与中国文化基本精神背道而驰。首先,中国的先哲老子之教诲,即是知足长乐,不可贪婪成性。故曰“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道德经》第四十四章)。而孔老夫子也强调“和为贵”的思想。就是反对斗争与排他的作为。其实,我个人以为西方文化与中华文化间最大不同乃在(一)“排他”vs.“兼容并包”,与(二)“斗争”vs.“和谐”这两点上。譬如在西方人大谈“文明冲突论”之际,中国的领导人却提出在世界上建立“和谐社会”的创见。懂了中西文化之别,就不难了解个中的道理。
二、检视中西文化大前提(出发点)之别
中西文化在“排他”vs.“兼容并包”主轴上差异之外,还须加入他们对天与人关系的宇宙观上的不同。西方自古以来的宇宙观就是“天人对立”。而中国人上古祖先就教导我们“天人合一”道理。另外,还有两点中西方文化大前提正好背道而驰的,即对人性善恶的界定,以及对于人与群(团体/社会) 关系的看法。现在就以这三点(宇宙观;人性善恶界定;以及对人与群关系的看法)之差异,作为比较的标兵。然后追问其所以有这样差异之缘由何在。
(一)中西方在宇宙观上之差异与其缘由何在
至于中西方在宇宙观上为何有如此大之差距,其答案牵涉甚广,本应由考古人类学家提供。但他们在这个重要课题上,似乎并没有作应作的功课(也许有而我是孤陋寡闻)。我想越俎代庖提出一个大胆理论(或许应该说是假设;因在一个理论得到充份证实以前,统统应该说是假设,即英文的hypothesis)。我这个理论的主要论点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与习性,是因其上祖之生态环境与经济生活方式而定的。这个理论,实际是来自哲学大师冯友兰教授的一个创新建议[9]。他认为中华文化之特性,可用华夏先民的生态环境来解释。由于华夏先民的大陆性农耕经济生活方式,所以中华文化深深反映了生活在这大陆性环境内一般农民的心态与宿愿。譬如“天人合一”就是他们必然的体会。由于生活在大陆性生态环境的农民须依赖大自然(“天”)的四时正常运行,故中华文化特别注重永恒性与周而复始的规律性 (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天何言哉,百物生焉”)。再由这样大陆性农民眼光来观看大自然的日月更替,难怪有阴阳互补的阴阳学以及“日中则仄”的中庸之道产生。再由于大陆性农耕作业需要密集劳工,所以华夏祖先学会必须集体共耕共存之要诀;强调集体,而非个人。故中华文化中“合群”与“和为贵”之思想,根深蒂固。(必须指出,所谓“和为贵”者,并不表示忽视冲突之存在,而是人们既不应在冲突前面萎缩,又不该趁火打劫。而在矛盾冲突之时,将其化解为和谐。故曰“和为贵”也。)
我认为冯大师的这个说法,可以相应地引伸到其他先民的生态环境,来解释他们文化之形成。譬如日本岛渔生态,再加地底火山之威胁,所以产生了日本人随时准备应变之文化传统。用这样的办法,也可以演绎出以下对西方文化来由之解释。
(二)西方文化之渊源
我们一般所称之西方文化,其渊源来自“亚伯拉罕”传统(包括基督教、犹太教、与伊斯兰教)。这些教义均发源于今日之中东。而中东的先祖多为游牧民族。抓住了这点我们对亚伯来汉文化之特性,已思过半矣。所谓游牧民族也者,就是说他们既牧亦游徙。他们在草原牧养牲畜为生。如目前草原上水草资源用尽时,就必须向外另寻草原(oasis)。故这种先民生活方式,几乎永远为了生存而在追寻新草原。故隐含了对外扩张、竞争、与排他之习性。从寻找新草原第一步开始,即须有“排它”(放弃原来草原)的准备。而如所追寻的新草原已为另一帮游牧族群所占领,则在“有你无我”的状况下,非尽力将他们排除不可(这是第二次的排他)。所以,游牧民族文化就反映了这种无可妥协的“排他”特性。对这些游牧先民而言,人与“天”的关系,是短暂的;人是与天对抗的。犹太教的神是动则发怒的神。伊斯兰教的教义规定,如若违背神的旨意将遭灭顶。基督教的《旧约》中,讲起神,也是鞑笞之声四起。唯有到了《新约》里才着重表扬神的仁慈;这是因为《新约》记载神派遣耶稣基督降世为众人钉在十字架上,用鲜血洗净他们的罪孽而来。但按照基督教教义,每人仍必须先接受耶稣基督然后才能“得救”。即免除排他也。
包涵这三个宗教的亚伯拉罕文化,有两个共同点。其一,神与人的关系是单一对单一的关系(故西方文化以个人为单位,其来有自)。其二,人必须先接受神(纳入他的系统)才能享受“得救”之恩典。这仍是来自“天人对立”的大前提。说穿了,除非得救而纳入神的系统,人与神永远是对立的。由于耶稣基督的关系,基督教对此作了修改。建立了“得救乃本乎恩(是经过基督而来的神的恩典)、也是因着信”的新教义。基督教常喜引用的《约翰福音》三章16节,虽然上半句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但是后半句说“叫一切信他【耶稣】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在这种教诲产生出来的西方文化,对天人观念与中华文化的“天人合一”观念相比,仍有天壤之别。中国的“天”(有人考证过,中国的“天”本来就是神),是主动普遍向人类仁慈的(除了李老君认为天地不仁以外)。天对人的仁慈,是没有选择性,是对全体而非仅对某些被挑选的个人。故没有排他的前提。虽然后来佛教输入了人须“积德”以祈福的观念,但中国的“天”仍然不是基于个人必须先被接纳的条件上。当然,任何人不得自暴自弃、或违背天理,亦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此,所以在中国政治思想中,政府主动造福全体老百姓,乃天经地义的事。亦即表现了没有“排他”的意义。这与西方认为政府应该照顾它的选民(主要是指拥有选票而曾投票选它、并且声音最响的那些人);而且认为议员们仅须向他们自己的选区负责。二者相比,有极微妙(但常被忽略)的差别。
(三)西方“天人对立”所孕育出来的文化
西方的“天人对立”观,可说散布甚广。而教人须用知识以克服大自然(即“天”)的信念,在亚伯拉罕文化圈以外亦可找到。譬如在古希腊神话中,人类最初是没有火(代表知识与科技) 的。在诸神中,有一个心肠善良名叫普罗密希斯(Prometheus)的神,偷偷给人类带来了火种;他自己却因此被诸神之首宙斯神(Zeus)大大惩罚。由此可见其中微妙“天人对立”的寓意。另外在德国古典戏剧中也有一个名叫浮斯特(Faust)的角色。他与魔鬼达成协议,将自己灵魂出卖,以交换魔鬼所拥有的知识。含意是说人有时须不惜一切代价获取知识,俾能克服大自然(“天”)的约束。所以,反约束也是西方文化的特色。换成现代的观念,就演变成【自由经济】要反对政府监管的意识形态。“天人对立”的寓意就是;人类必须有知识才能战胜天(当然这里所说西方的“天”,与西方的“神”的涵意,并不是完全重叠的)。
知道了这些,我们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在金融风暴爆发之前,贪婪在华尔街金融界不但不是坏事,反而被认为是“成功”的先决要素。一则,这是符合浮斯特精神;只有手中掌握了钱财,才算是“胜”,无论它是如何取得的(包括出卖灵魂的手段都可以)。二则,在公司文化的要求下,必须争取自己公司有威力能超越其他公司而建立其优越性(dominance)。而英文的domance就是要“胜”而(台湾话)“出头天”之意。再将此点从个人或公司括而充之到整个国家,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另外一点。美国最先是以基督教立国。清教徒的后裔认为自己是神的选民(是神经过“排他”而拣选了美国),所以,美国的右派认为美国是“得天独宠”,因而有“美国特殊主义”的想法。除了以上所言美国作什么都没错(因为它“特殊”)以外,美国人下意识还有“说教”式对人指指点点的习惯。譬如批评别国的人权记录以及政治制度等等,全是“说教”的表现。甚至,在美国金融崩溃之余,国会还有人不思反省(因为美国“特殊”),反而责怪都是中国人只储蓄不买美国货所害的(!!!)。这一切看似迹近荒唐的表现,全是美国文化导致的。文化使然,非人之罪也乎?
(四)对人性的看法
西方自亚伯拉罕精神笼罩以来,其文化一直建筑在“原罪”大前提之上。按照教会的解释(也可以说是曲解,见下),人性是邪恶的。因而认为社会全是尔虞我诈、充满冲突与斗争。故不相信人世间有“和谐”之可能。如有,也只有在“天国”才会出现。中国文化对人性,虽然在孔子门生之间有性恶与性善之争(譬如荀子对孟子),但自汉朝以还,均以性善为主流思想。
虽然人性究竟是善是恶难以确切论定,但我想提供两点意见。第一,由心理学角度观之,这可能牵涉到一个在英文里常说的self-fulfilling prophecy(暂译为“预言自我兑现”)。譬如,在一个相信人性邪恶的社会里,每个人从小就被教导人性是险恶的;须要处处戒备。因此他绝对学会以防盗贼之心待人。于是,与他向处的人在感受自己被视为盗贼之时,定必亦以盗贼心情防范盗贼以回之。在如此猜忌衍生(更大)猜忌的恶性循环中,可能最后真地产生了看见盗贼的结果(“既然别人都认为我是盗贼,那我为什么不干脆就做个盗贼”)。相反地,在一个相信人性善良的社会里,可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到最后会看到人性果真善良的结果(“既然别人都当我是个好人,那我可不能做个不肖之徒”)。第二,西方关于人性“原罪”(即原恶)之信念,深入西方民心并影响了西方社会秩序与政治制度理想。我们且看在西方启蒙运动(即17世纪开始的“世俗化”运动)以后的大思想家们。由于“原罪”观念仍然深植民间,所以从马基威利(Machiavelli)、 到卢梭(Rouseau)、到霍布思 (Hobbes),一皆以人性本恶的观念为他们推理论证的大前提。他们认为由于人性本恶,所以一般人均是不顾他人(或群)的利益而只顾钻营与扩大一己之私,故有“反社会”(anti-social)之本性。因此,他们的结论是:政府的责任乃在如何用法律将个人与其他人隔离起来,这样才是保护社会稳定之道。更为了防止政府被那本性邪恶的领导人与官员所败坏与垄断,故国家必须有政府的分权与限权、以及人民必须监督政府的(民主)制度,才是解决的办法[10]。
(五)人与群的关系
西方自古希腊开始即强调个人主义。西方在宗教影响之下,大体可分两个阶段:
第一,在罗马(天主教)教会当权下,由于政教合一,教会大于个人(亦即群大于个人)。连个别教徒向神祷告忏悔时,也必须经过教会的神父,才能上达天听。所以在那个时期,没有什么个人主体或个人自由可言。
第二,但自从马丁路德于1517年向罗马教会张贴55道檄文以后,跟着而来的宗教大革新(Reformation),见证了新教(即基督教,或称耶教)教会的兴起。因而推翻了过去罗马教会专揽与对个人思想与良心的绝对控制。重点又回到个人。基督教(新教)的教会里,主张个人与神直接沟通。这种对个人的承认,在政治领域助长了“民权”观念在欧洲大陆普遍流行(殆至近代由于一般人对纳粹集体屠杀犹太人的反弹,再变成“人权”的观念)。所以,近代西方的自由主义,第一是反对任何群体(包括社会,甚至国家)控制个人自由(英国自1215年有大宪章以来即有个人自由的保障,故较欧洲大陆为早)。第二,是反对任何政府压迫个人“人权”。如说这样的自由主义过分崇尚个人权益,甚至牺牲某些群体利益,也不太为过。在这种标榜个人中心忽视群体的前提下,社会上的斗争以及强求个人峥嵘,纵使牺牲群体利益也在所不惜,本来也就未可厚非的。再加上资本主义自由经济所形成强调竞争搏斗的公司文化,导致在华尔街甚至全社会贪婪泛滥成灾,也是无法避免的。
中国人的“天人合一思想”,实际代表一种高度的自觉。即个人与环境分不开。环境可能是自然环境;也可能是社会环境。后者即群与团体。意即人脱离不了群。故中国人讲的“人”,即群中的个体(“群中人”)。用英文来说,就是man-in-society,而非man-unto-himself。这一点,与中国对人性定位不可分。因如人性是生来善良(原善),但以后受环境(社会) 不良影响而变恶,那么整治办法就是保持(或恢复)人性的原善。其方法在于祛除(社会) 环境的污染。所以,孔子曰:“性相近,习相远”,正是指此而言。孔门注重修身,以期达到“修己以安人”与“修己以安百姓”之目的。《大学》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皆以修身为本”。用我们的语言来说,修身也者,即要达到防止和祛除环境对人性之腐蚀。如能达到此目的,方是社会和谐之开端。当然修身须要教育(见下)。其理自明。
三、中西文化出发点(大前提)各异;尖锐地表现在和谐vs.冲突的关键问题上
(一)再论西方“冲突”观念之突出与对“社会和谐”缺乏认识
西方文化自古希腊以来“冲突”之观念深植民间。“冲突”几乎变成一切的核心。譬如古希腊神话中,最高至上的宙斯神(Zeus,相当于中国道教的玉皇大帝)和在他之下的众神之间就有冲突。同样的﹐众神之间也彼此有冲突。在世界文艺上,古希腊以戏剧著称﹐而戏剧学开宗明义第一课就是:没有冲突(conflict)就没有戏剧。要面对冲突﹐就需要搏斗(甚至于斗争);遂而产生了人生就是竞争搏斗的信念。如果人与天(即古希腊的众神)的竞争搏斗是虚拟的话,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搏斗却是真实的。奥林匹克的竞赛发源于古希腊,即反映了这种竞争思想的制度化与理性化。这虽然表面上与孔老夫子的“君子无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很相似。但却有一个最大不同点。即孔子所谓的君子之争,是偶尔(或不得已)为之。故曰:“必也……”(假如一定要的话);而非像奥林匹克竞争的制度化与周期化;更没有将赢得竞争、击败别人而得奖牌者加以英雄化。更确切一点,尽管奥运的口号与理想是:公平;公正;和平;平等;友谊;团结等;却独独缺少了和谐一项。须要指出,虽然有团结,可是它与和谐并不一样。譬如“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是指兄弟们对外有团结,可是内部并无和谐。这种西方竞争搏斗的思想,还得到达尔文在生物学上“物尽天择﹑适者生存”原理的旁证,变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为西方殖民﹑侵略﹑掠夺他人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这种思维下,没有社会“和谐”观念的产生,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中国人自孟子以来,均接受人性本善的大前提。故政府(与家族)之责任乃在如何保持社会环境纯洁﹑不至沾污败坏个人的心灵,导致其丧失原善之本性。自汉武帝接受儒家思想为国教(公元前136年)以来,政府即负有教育黎民之责任;并用科举制度发挥两个重要功能﹕第一,开科去士,吸收民间人才纳入社会精英之行列。第二,导使民间求好上进﹔并且推广主流(正统)思想﹐以避免杂学邪教引人误入歧途。当然,以今日眼光观之,其流弊乃造成了国家(国与家)大于个人。尤其,如果今人以亚伯拉罕文化眼光来衡量,甚至可以垢病其对思想之控制,可能造成遏制有创造性或更有朝气的思想与文艺。但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即这种“在上者”须负有教育平民的责任感,在古希腊先圣伯拉图(Plato)的思想中就有同样主张。在他的教导中,他公开提倡理想的政府总监应由哲学家担任(他的philosopher-king 理想,酷似中国儒家要效法“先王”之道与圣人之治的热衷);而且他认为好的政府要保护人民不被环境精神污染;甚至要限定他们只听“正确”的音乐。因为音乐可以陶养性情,但也可以败坏人性。我们如果记住柏拉图(公元前427-347)生在西方被亚伯拉罕文化笼罩之前﹐我们就懂得其中的道理。原来他虽然认为人性好像常在“自我交战”的状态,但他仍是相信人性可以用教育来塑造而导之于善的。这反映了他从老师苏革拉底那里得来的“道德即知识”的观念[11]。这一点也跟中国固有文化很接近。譬如孔夫子常对弟子言“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即是同样观念的另一种表达。
但是,尽管伯拉图没有“原罪”的思想,并且他也认为教育可以引导人性至于善良;他并没有社会和谐的观念,更谈不上信心。再者,他也以个人道德操守的高低将人分别定为不同等级。有“低人”与“高人”之分。所谓“低人”(lower men)相当于儒家的“小人”。他的“高人”(higher men),相当于儒家的“君子”。但他担心后者会被前者污染与带坏;所以,他呼吁“高人”必须自我警惕,以免被“低人”拖下道德的泥沼。显然,他完全没有孔子认为“君子之德风”必偃“小人之德草”的信念。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巨著中,认为政客的无知与无能是民主政体的两大“诅咒”。他没有中国儒家对“君子之德风”的看法。故他对政府(以及精英的“高人”)能够教导群众回归于善的信心,并不太大。也许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奢谈社会和谐。在西方的思想家中,伯拉图在对人性以及德育可以挽救世风的观点上,是最乐观的。连他都缺乏社会和谐的理想与信念,其他人更可想而知了。
也许有人会问从基督教的眼光来看,耶稣基督以“道成肉身”方式来到世间,是否标志人间可有社会和谐的希望。这个问题可由三方面来回答。第一,耶稣自己说他不是来审判人的,而是要拯救人。其拯救的方式即耶稣自己要钉十字架,代替世人洗刷罪衍。但世人必须先接受他与差遣他来的神(父神)以及他的复活,然后才能得救(罪衍被洗刷)并得永生。不但整部《圣经》没有一处能查到我们这里谈的社会和谐之说,而且耶稣自己还宣称“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马太福音》十章34节)。当然我们不可断章取义。他立刻解释说:因为如果一个家庭里有的因信耶稣而成为基督徒,可是其他人不信,那岂不闹得举家不宁?又如社会上﹑甚至于国与国之间也有这种信仰分裂之现象的话,岂不冲突得可能动刀兵?欧洲在十一至十三世纪基督教徒“十字军东征”与回教发生圣战;欧洲历史上因宗教革新与反革新势力之争夺而频发的诸多宗教战争等等;可能都是耶稣所预言的“动刀兵”的实例。第二,耶稣只讲信徒与神之间的个别纵向关系。而我们中国人讲的社会和谐,是人与群的横面关系。这与整个基督教教会的关怀,是大不相同的。由基督教教会强调的“原罪”大前提看来,各个信徒应该关切的是自身原罪之洗刷(“得救”)以及争取更多别人“得救”,而不是关切“社会和谐”本身的问题。第三,如果真的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话,基督教教会的答复一定是:信徒离开世间而返天国时,不就是有“和谐”了吗?但纵使如此,那还是指纵向的和谐。总之﹐从教会“原罪”的大前提来看问题,在人世间找寻社会(横面)和谐,并非如拯救世人那样的当务之急。第四,在教会眼里,社会和谐如有的话,应该是来自神的恩典,而不是以任何人为的办法(包括德育﹑修身)就能实现的。因为由教会观点观之,人性“原罪”的桎梏,不是世间任何力量能改变的。
不过,我要加一附注(也是修正)。这种“原罪”观点,我有一个狂妄的意见。我认为是由罗马教会到基督教会对《圣经》的曲解所致。因为在《圣经》的旧约,按照“创世纪”所言,人是由神按照神自己的“样式”而造的(创世纪一章二十六节)。按照基督教自己的教义,神是万能与十全十美的。那么,怎么神会按照自己的形式造出了一个有原罪的缺陷产物?何况,创世纪在第一﹑第二章表述神创造天地万物(包括人类始祖的亚当与夏娃),在造物之初,俱无问题。等到了第三章,才讲有蛇(代表邪恶影响)出现,花言巧语地诱骗夏娃吃下神不许吃的禁果;然后一切人的罪衍由此才开始。所以,按照“创世纪”的原意,从第一﹑第二两章,再到第三章之顺序演变,应该是显现了人是先善后罪,才是道理。何况,在《圣经》新约的“以弗所”书,保罗[12]讲到人因信耶稣得救而能使旧人变成新人。而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弗所书四章24节)。这更证实人性是先善后罪;然后靠接受耶稣“得救”(罪得赦免)才能回归当初神按照他自己形象所造原始人的形象。换句话说﹐所谓得救后的“新人”,就是恢复到“(原善)后罪”以前的“旧旧人”。保罗此说,也证明了“先善后罪”的观点。可是,尽管如此,基督教教会,从古到今,一直坚持“原罪”(以别于“先善后罪”)的看法。这也提醒我们,对西方文化,不能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经以上东西文化之比较,可知“社会和谐”思想的形成要件有几:(一)要有人性原善后恶(或原善后罪)的观念;(二)要有“群中人”(man-in-society)的观念;(三)要确信德育(修身)能导使人性回归善良的观念;(四)要有“君子之德风”可以偃“小人之德草”的信念。更重要的是(五)整个文化必须对社会和谐有肯定的期盼与嘉许;即对“和为贵”的认同。这些要素都是互为牵连而形成一个逻辑系统。西方在亚伯拉罕精神笼罩(与教会垄断)下的文化,缺乏(一)与(二),故而就没有其余的几个要素。难怪西方文化没有像中国人提倡社会和谐的热忱;相反地,却特别强调冲突﹑竞争﹑搏斗(包括与原罪之搏斗)的必要性。而这些,又变相理性化了贪婪动力之“正常性”。
(二)社会和谐与和谐社会
正好和西方文化相反,中华文化因有以上五大因素,所以特别“情有独钟”地讲求社会和谐。这个说法,是在深入比较中西文化后才能确切达到的结论。 下面,我要温故而知新地看中国人往圣先贤如何看待和谐。
一般人谈起和谐,通常都引用《论语》里面的“礼之用、和为贵”。其实“和谐”一词最早出现于《书经》的《虞书》篇。原是指依律和声,八音克谐;而不致逾越轨范,互相争夺。这是用以形容声乐的协调情况。同理,社会上若能各守规范,互相协调,不相争夺,才能出现“和谐社会”。我要附加一点:有鉴于我们以上发现中国文化与(被亚伯拉罕精神笼罩的)西方文化间的差异,我们可以认定如果不是先有“社会和谐”之观念,就不会有和谐社会之理想;也就不会有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上面对社会和谐已谈得很多,现在要谈“和谐社会”之渊源与涵义。我们在上面比较中西文化对“人”的看法时,提出了中国的“群中人”的观念。如果和谐社会是指“群中人”彼此遵守基本和谐规律而造成的结果(“横面和谐”),那么那样产生的社会就是“和谐社会”。对此,我国主流文化的儒家学说,曾有许多论述。经过家兄熊琛整理[13],归纳而得两大主轴:一为弘扬“仁道”,另一为推行“仁政”。
简单的说,弘扬“仁道”,主要在于:克己复礼;推己及人;互助合作;重义轻利。简易言之,即我们上面所讲要恢复人性原善的本来面目。这是对于社会基层人群而言的。
而在推行“仁政”方面,则是牵涉到对“在上位”者(领导阶层)的要求。有四个要项。能实行之,方能有“和谐社会”。这四者即:制民之产;发展福利;公平正直;重视教育。至于这四者的涵意,以及胡锦涛主席所提倡的“和谐社会”是否可行一节,本人已另有专文讨论[14],在此不赘。
四、中国传统『克己复礼』之教诲能挽救西方贪婪文化之颓丧乎?
我之所以提“克己复礼”,有两个原因。第一,“克己复礼”可说是要了解儒家“仁”的入门课程,而儒家的“仁”又是代表中华文化的精随。第二,“克己复礼”之教诲重点在于教人节制,而且是由于礼之为用发乎内心的克制。所以,它是贪婪的最好对药。
“克己复礼为仁”是孔子答复弟子颜回问“仁”。我们知道,孔子的智慧与教诲总结为一个“仁”字。可是什么是“仁”,很难一次讲清楚。孔子有很多弟子,每次都因材施教,只告以所应致力者;皆为求仁之方法。从未明确说明“仁”究竟为何。因为颜回是孔子最得意、最能体会老师教诲的弟子,所以老夫子最直截了当地指出:只要克制自己,回复到礼的规范,就是“仁”了。有人说孔子之道在“仁”,孔子之学在礼[15]。我认为这里的礼,恐怕包括了良知(即人在“原善”的心理状态所能体会到的)。
何谓“礼”?据《荀子·礼论》的说法,“礼”的起源是: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求。两者向持而长,是礼之所由起也。
又据班固《汉书礼乐志》记载:
人涵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地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而立人伦,正性情而节万物也。……
由此可见,“礼”是用来规范人类行为的。中国文化可爱的地方就是它非常务实,绝不存幻想或好高务远。以上二位先贤的说法,可说代表了中国文化入世务实的看法。它不否认人有欲有情(包括贪婪),但只是说如何节制情欲。故曰:“发于情,止于礼”。虽然“礼”之为用,不仅只是它的节制功用而已,但在我们谈论美国贪婪文化泛滥成灾如何挽救之际,中国文化“礼”的有关节制之教诲,似乎只得特别推介。
《礼记》云:“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于为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又云:“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也。”此种礼的预防,也常被称为“礼防”。节之外,还有约。节是节制,有遏止之意。譬如劝人节哀。约则有折中或者“辅之”的意思。譬如,“颜渊喂然叹曰:“……夫子循循善诱,博我已文,约我以礼。”(《论语·子罕篇》)。另外“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论语·雍也篇》)。二者之间,以节最难做到,但功效也最大。孔子对颜回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是皆节也,防范于未发之前。如果用在前面讲的巨骗马道夫身上,节就是“非礼勿取”。
中国传统文化所讲的“礼”与“法”(律)有什么不同?第一,礼是一个内在的道德制约力量。用现代语言来说,好像是写进电脑的程序集(program)指导电脑作业(或不作业)一样。这股道德的程序集也同样地指导一个人的行止。法律则是外在的制约力量,虽然它也会起相当的威慑(吓堵)作用,但是在罪行犯了以后才能起得它正式的作用。第二,礼的道德约束力,是无形的。一旦深植人的心灵中,有自动起得约束的功能;不须有人监视、揭发、甚至缉捕归案。而法律则不然,除非犯法的罪嫌被发觉并缉捕到案,法律起不了它的惩罚(或弥补) 作用。第三,法律可能有漏洞或空隙,宵小之徒可以找漏洞、钻空隙。而“非礼勿X”的程序集,是无隙可趁的。
结束语
美国文化太过依赖法律的制约。故在教会影响力消退而监管法律又极不健全(已如上述)之状况下,类似马道夫巨骗之流、与安然公司恶性倒闭症候群遂即不断发生。虽然最近有“托德-发兰克法”的成立,但究竟能发挥多少作用仍是未知数。何况,贪婪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属于文化的领域。如若仅是思想上的贪婪,就好像嫉妒或仇恨一样,只要没有具体行动;甚至有行动而犯罪者并未抓到之前,都不成其为法律的问题。归根结底,美国在近日贪婪泛滥成灾之际,需要的不单只是更多监管法律(当然那也需要),而是怎么样在文化上能道德重整。达到“非礼勿取”并臻“徙善远罪,而不自知”的地步。在这点上,中国传统文化中“克己复礼”之教诲,对美国今日而言,岂只是他山可以攻错之石而已耶?
言至此,反观今日中国国情,肃贪似乎也是一个严重课题。我们重温传统文化特别是“克己复礼”之教诲,亦此其时欤!
在我结束以前,另外还有一点须要交代,也是与为何复兴中华文化有其紧迫性有关。事关美国国家洪范之五福。美国在后冷战时期独霸于世,往往借“文明冲突”借口,以作掩饰。譬如阿拉伯世界反美,“基地组织”恐怖分子反美等等,美国俱以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文明之冲突轻率置之。此好比掩耳盗铃。本人亦另有专文论及之[16],在此也无庸赘述。但就本文所谈之范畴,有一点是中华文化足以化解美国四面楚歌困境之奥秘。有鉴于以上中西方文化之比较,美国承袭自亚伯拉罕意识形态中的“排他”与不重视“和谐”之两点美中不足,完全可借助中华文化之“兼容并包”以及对“和谐”世界之推崇,来加以克服。故曰,与其美国处处忐忑忌讳中国复兴所可能带来之“威胁”,不如多多关顾中华文化之复兴如何能辅助美国式西方文化之不足。关注中西方两大文化交融交错所能形成的文明交翠共鸣,岂不比日日为那不幸(与不必要的)“文明冲突”忧虑更为有意义得多?孔子言“不以力假仁”,因“以力假仁者,霸”。说得更白话一点,如果美国在世界上的领导地位,不是建筑在“排他”与“以力假仁”的霸道之上,而是建立在“和谐与共”以及“克己复礼”的仁道基础上,则伊斯兰文化要反美,将师出无名,甚至无懈可击。由此观之,中国之再兴不成其为对美国之威胁,其理自明矣。
英国前首相柴切尔夫人曾讥笑中国之兴起,除贱力劳工以外,将何以贡献于世界?我的答案是:中国固有克己复礼的“仁”文化,可为救世之甘粮,足以挽回西方文化于没落之狂澜。问题反为是,中国自己对重整传统文化作为中国再起之大国文化后盾,有无决心。
注释:
[1]Samuel P. Huntington,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Remaking Of World Order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66)
[2]Paul Krugman, “Reclaiming America's Soul,”New York Times, April 24, 2009, p27 (论坛页)。
[3]Thom Hartman, Threshold: The Crisis of Western Culture (Viking Books,2009).
[4]Andrew Gamble, The Spectre at the Feast: Capitalist Crisis and Politics of Recession (New York: Palgrave-Macmillan, 2009)
[5]Joel Bakan, The Corporation: The Pathological Pursuit of Profit and Power ( New York: Simon Schuster, 2004).
[6]参见 Louis Henkin, et al., Right vs. Might, 2d ed. (New York: Council of Foreign Relations Press,1991); Louis Rene Beres, America Outside the World (Lexington,MS: D.C. Heath & Co., 1987); Clyde Prestowitz,Rogue Nation: American Unilaterialism & the Failure of Good Intentions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3)
[7]Seymour Martin Lipse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 Double-Edged Sword (New York: W.W. Norton, 1996)。
[8]The U.S. Invasion of Panama: The Truth Behind Operation Just Caus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f Inquiry on the U.S. Invasion of Panama (Boston: South End Press, 1991).美国动用了24000军力;巴拿马的伤亡是1000到4000人。
[9]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两册)。原为中文,后与美国宾州Derk Bodde 教授合作,将英文节译在美国出版。名A Short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by Fung Yu-lan。 Edited by Der Bodde. (New York: Free Press, 1948). 特别第17-21页。
[10]对此,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霍布思(Thomas Hobbes) 的 Leviathan (巨无霸)。
[11]见伯拉图(Plato)的 The Republic (理想之国度);与他的 The Statesman (真正的政治家)。
[12]保罗是耶稣的弟子中对教会兴起最重要的一人。《圣经》的《新约全书》27篇中,有一半是他(受圣灵感召)写的。
[13]这一节的讨论,主要是根据家兄熊琛所著《醉墨轩心声录:阐明儒学纠谬正俗》,(台北:柿叶山庄文艺社,2008年)中,第二章中的《也谈“和谐社会”》篇,特别是第60-64页。
[14]熊玠:《从社会和谐之思想比较中西文化差异》,《中国评论》(香港)﹐2009年五月号﹐特别第36-37页。
[15]见以上注[13],熊琛,第174页。我这一节的讨论,主要是根据他书中第174-184页之宏论。
[16]熊玠:《“文明冲突”与中华文化》,《文化自觉与社会发展:二十一世纪中华文化世界论坛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8-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