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与基础
新闻作者:郭齐勇 新闻时间:2014-06-18 10:33:47 阅读:次
郭齐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文化的世界性与本土性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中所有内容与因素都是传统与现代、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双向对流、相互渗透与包含的结晶,它同时又是常变统一的开放体系,是流动、变易着的,而在流动、变易之中又有普遍的常道。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特别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启发我们思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本文拟略加申述,就教于时贤。
一、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中国这一地域上,生活于斯的各时代、各地域、各民族的人群,其历史文化与社会生活复杂多样、丰富多彩。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各族群、各文化与宗教,在这里不断碰撞冲突,交叉整合,多样统一,和而不同,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从上古先民至今,中华文化虽历经曲折变化,不断改易,然顽强地一以贯之地延续了下来,没有被外来文化的冲击所中断,成为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观。在人类文明史上,尚没有任何一个文明具有如此的柔韧性、连续性。中国文化逐渐形成了内在自我的独特精神,且具有很強的包容融合、吸取消化并进而同化不同文化的能力。
中华文化的根源在六经之中。刘勰《文心雕龙》说:“经也者,恒久之治道,不刊之鸿教也。”《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乐》经不传,又谓五经)并不神秘,是夏商周三代时期人们的生活世界的记录或反映。六经是诸子百家共有的精神源泉。六经的神髓是什么?是对天地、生命的敬畏,肯定“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对“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公平正义社会的憧憬,对人文价值理念、多彩多姿的文化与多种审美情趣的追求,自由人格与相互关爱、和谐与秩序的统一,自觉对历史与现实予以评判褒贬,丰富的天地人相接相处的智慧,包括动态平衡的中道等等。其中凸显了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特征:保留了对天的信仰又偏重于人文实务;特别肯定人与自然,人与人,家族、宗族内外,族群、民族、宗教之间,人之内在心灵与身生命之间的融合;重视教育,强调礼乐教化与道德精神;有很強的历史意识,善于总结历史经验,鉴古知今,究往穷来;重视实践精神,知行合一,通经致用,明体达用。
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文化下移。孔子继往开来,整理六经,创造性地转化三代尤其是周公以降的文化传统,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系统的基本规模,尤其是点醒、凸显了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仁爱”精神。以“仁爱”为中心的仁、诚、忠、恕、孝、悌、礼、义、廉、耻的价值观念体系为尔后的诸子百家,尤其是儒家所继承、弘扬。在政治文化上,儒家强调王道、仁政、德治,有民本主义、民贵君轻的传统。
汉代奠定了中国的基本格局与治国范式。朝野关注的焦点是“内裕民生”与“外服四夷”,因此尤其强调文治武备。中国文化的一种取向,即文化观念重于民族观念,文化界限深于民族界限。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性格中的“和合性”大于“分别性”,主张宽容、平和、兼收并蓄、吸纳众流,主张会通、综合、整体、融摄。我国汉代的文官政治、文治政府,较之罗马的武人专政不知要文明多少倍。我国陆地与海洋的丝绸之路开辟甚早,中国人对外从来没有殖民、侵略、种族灭绝的传统。孔子讲“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倡仁爱,泛爱众,修身律己,与人为善。孙中山先生接受蔡元培先生的建议,把“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个字作为中国文化的精神特质。中国人几千年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我们讲谦让,同时不主张屈辱的和平,以自卫国家为大义,对侵略者一定要予以严惩。中华民族的忠义英烈千古传颂。
习总书记指出:“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这一指示十分重要。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现代文明的基础,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的立足之地。只有把优秀传统文化坐实为我国现代化与现代文化的“本根”(不是枝叶)、“本体”(不是功用)、本位(不是客位)和“主体”(不是客体、对象),才不至于左右摇摆,迷离失据。由此而开出的现代化才真正是我国的、健康的现代化,这当然不是要排斥借鉴人类其它古今文明的精华与优长。
二、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
周代的官方教育,是以六经为中心的教育。《周礼•大司乐》指出,让有道有德者以乐德教国子。而乐教中的六德是:忠诚不偏私,和而不同、刚柔适中,恭敬,恒常,孝敬父母,友于兄弟。这六德就是当时的核心价值观。在“天下”观的指引下,乐教的功用与目的是:“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悦远人”。
据《国语•楚语》,春秋时期即使在楚国,也有传习六经的传统。从楚庄王时期的大夫申叔时回答庄王如何教育太子的资料中,不难知道楚国君臣也强调诗礼之教,重视仁德、孝顺、忠诚、信义的价值指引。
传统道德仁、义、礼、智、信“五常”和礼、义、廉、耻“四维”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对中华民族基本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的总结,源于春秋,确立于汉代,是安定国家、稳定社会的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维”是系物的大绳,四维是春秋初期的著名政治家管仲及其后学----齐国稷下学宫的学者们提出来的。“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礼、义、廉、耻是治理国家的四条大纲,离开了这四条大绳的维系,国家可能会灭亡。官员、百姓懂得了礼、义、廉、耻,就不会做出超过本分、违背常规的事,懂得羞耻,不隐蔽自己的恶行,这样,国家就会强盛。礼、义、廉、耻之说,后被儒家所接受。明清时代,“孝、悌、忠、信”与“礼、义、廉、耻”结合起来,称为“八德”。
“五常”指五种基本的道德原则“仁、义、礼、智、信”。孔子以前的思想家与孔子已分别提出了这些道德原则。子思、孟子明确指出“仁、义、礼、智”四德。西汉贾谊、董仲舒正式提出仁、义、礼、智、信等“五常”之道,将这五种基本道德原则视作人的“常行之德”。东汉班固等撰《白虎通义》和王充撰《论衡》,都指出仁、义、礼、智、信是“五性”、“五常”,重申它们为五常之道和常行之道。“五常”是中华民族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在观念与价值层面的文明上,儒家“仁爱忠恕”,墨家“兼爱非攻”,道家“道法自然”,佛家“慈悲为怀”,宋明理学家“民胞物与”等理念,成圣人贤人,成真人至人,成菩萨佛陀的理想人格追求,一系列修养工夫论等,都是了不起的调节身心的安身立命之道,也是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特别是世世代代的志士仁人,他们崇尚君子人格与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大丈夫精神,弘扬至大至刚的正气,舍我其谁的抱负,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气概,自强不息,弘毅任重而道远,守正不阿,气节凛然,甚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品格,成为中华儿女的楷模。
宋代以后,四书取代五经,下移民间,远播海外,五常、四维、八德等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成为整个汉字文化圈(或儒家文化圈)的精神文明。这些内容通过蒙学读物、家训、家教、善书乃至唱戏的、说书的与民间三老五更,润物细无声地流传、滋养着社会低层的民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成为草根的老百姓的生活信条与“百姓日用而不知”之道。一直到今天,我们从老百姓身上还能体会到这些善根的存在,如天津蹬三轮资助贫困学生的白芳礼,湖北的信义兄弟等。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与基础。
三、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五四“全盘西化”思潮,特别是文革“全面反传统”,对我们的文化之根伤害甚深。近30多年来,权力与金钱拜物教盛行,人们开始反思意义世界的失落与安身立命的危机。民间自发掀起了所谓“国学热”“儒学热”,以弥补体制内的国民教育中传统文化基本知识与教养的严重不足。民间对中国自己本土文化的价值理念与人生智慧有了需求。官场腐败的严重,也使人们认识到,除了制度、法治的完善,还有官德、吏治的整饬和重建问题。我国古代这方面的经验十分丰富,值得借鉴。
我们的文化自信来自于文化自觉,即应当真正了解中华文化自身的宝藏及历史上对世界文化的伟大贡献。全盘西化派、文化虚无主义与自戕主义者全面否定中国文化,有很多所谓的根据其实是无据,是“莫须有”,是以他们想象中的西方来批判想象中的中国。习总书记近年来有关中国文化的系列指示,实际上是要通过四个“讲清楚”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尤其是价值观自信。
五四以来,一直到今天,我国思想界流行所谓中国国民性的讨论,其中不乏“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成份,也有对中国文化与国民性中的阴暗面的深刻自省、检讨,这是有益的。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这里也非常复杂,不排除有西方、日本的一些人以所谓“劣等人种”对中国人与中国文化的恶意歪曲、贬损。乃至今天的一些年轻人一谈起中国的国民性,就只有劣根性而没有优根性、自根性。有的人把人类各民族都有的某些病态、负面的东西全都算在中国人头上。我们中华民族与文化在世界上延续了几千年,当然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即民族精神,有自己的价值系统。这些价值曾经对西方近代启蒙运动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世界上几个著名的《人权宣言》与《世界伦理宣言》,都借取了孔子、儒家价值观的“仁爱忠恕之道”。中国现代文化与道德文明建设,不能建立在沙漠上,不能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资源的“彻底决裂”“斗倒批臭”“信口雌黄”上,这也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思想遗产的继承。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只有振兴优秀传统文化,调动其积极层面,参与现代世道人心的重建,才真正可以调治国民中不尽如人意的文明教养的缺失。多维厚重的中华人文精神超越了单维度、平面化的西方启蒙理性与功利主义,对人类的生存发展有着深长久远的价值,对西方近代文化的缺失有补偏救弊之功。
(作者系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本文原载2014年4月2日《光明日报》理论周刊,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