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的实政论及其理论基础
新闻作者:牟钟鉴 新闻时间:2014-03-26 10:55:15 阅读:次
牟钟鉴
一、“志不尽舒,才不尽酬”
明朝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内阁制度达到鼎盛时期,出现了一批事功卓著的首辅之臣,其中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人皆通达干练,时称名相。但徐阶、张居正辅政时间较长,生时显赫于世,死则留名于后。徐阶有倒严嵩之功,张居正有改革之劳,颇为史家所称颂。独有高拱,论见识才干不亚徐、张,论相业功绩卓然有成,论学问德行又高一筹,然而身当徐、张两名相之间,秉政二载,其志其才未能充分施展,便被排逐,郁郁而死,其学问鲜为世人所知,其事功又为史家所笔略,有关研究文字寥寥可数。此种寂寞状态,令人为之惋叹。
高拱字肃卿,号中玄子,河南新郑人,生于明武宗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卒于明神宗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死谥文襄。据郭正域《高文襄公墓志铭》称,高拱少年苦攻经义,“为文不好琐屑,而沈雄开爽,出人意表”。嘉靖二十年举进士。穆宗为裕王时,高拱任他的侍读讲官,凡九年,深得裕王倚重。后经徐阶推荐,拜太常卿,掌国子监祭酒。嘉靖四十一年擢礼部左侍郎。旋改吏部兼学士,掌詹事府事。进礼部尚书,召入直庐。嘉靖四十五年拜文渊阁大学士。穆宗即位后,进少保兼太子太保。与徐阶不睦,后矛盾日益激化,为言官弹劾,辞官归养。隆庆三年冬,徐阶罢相,穆宗复召高拱,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为首辅大臣。隆庆四年到六年,在穆宗充分信任与重托下,高拱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洗刷颓风、振兴朝政的一系列改革,在清整吏治、选储人才、安边强兵等方面都颇有建树,使明朝多年因袭虚浮、积弊丛生的内政外交,有所改观,生出一股清明刚健的新风气。高拱勇于任事,为国谋治殚思竭诚,“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凡晨理阁事,午视部事”,是一位忠于职守的政治家。在兼吏部尚书的短短二年中,他自拟呈皇帝诏准而颁行的奏疏,竟在二百五十余份以上,其夙兴夜寐、勤勉为国之情可想而知。按照以往惯例,霜降谳狱(即复查疑案),冢宰当执笔主持。高拱不辞辛苦,亲自秉烛视狱词,漏尽不休,白天又集诸司议于朝房,连续工作二十余日,出冤狱一百三十九人(见郭正域:《高文襄公墓志铭》)
前后三相中,徐阶子弟横行乡里,张居正左右多通贿赂,独高拱严于律己,为国而不谋私。他当官清廉勤苦,又注意管束自己家族子弟,不使仗势为非,这在封建官僚中是不多见的。居相期间,高拱写信给新郑县尹,表示自家“曾无一字入于公门,亦曾无一钱放与乡里”,嘱咐县尹严格管束自己在乡亲族,若家仆违禁,“即重加惩究”,若族人生事为非,“即绳以法”,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一可使其本人寡过,二可使县令持法严正,提高威望,三可使家族知守礼法,不陷于恶。其言出于肝膈,恳切真挚,决非表面文章(以上见《高文襄公集·政府书答》)。
高拱任相期间最显著的功勋是圆满处理贵州安国亨事件和实现俺答封贡事,特别是后者,使频年北患,终于解除,此后北部边境安定达三十余年,深得穆宗器重。可惜高拱好景不长,穆宗在位仅六年就去世,高拱、张居正二人同受顾命,而高拱此时位在居正之上,二人关系从此急剧发生变化。高拱虽然才干超群,但性格急躁偏狭,质直好露,不谙权术;正当高拱才气横溢、英锐勃发、大有作为之时,由于穆宗之死而失去了最大的靠山,他自己意识不到这一变化的严重性,不懂得如何重新取宠固位,反而本着以往行事的作风开罪于有势之宦官,又丝毫觉察不到身边的张居正在虎视眈眈地觊觎着相位,这就使他在新的权力斗争中处于被动脆弱的地位。张居正城府极深、机谋过人;他充分利用了帝位改易的良机,取得太后支持,与宦官冯保勾结起来,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宣诏驱逐高拱,于是高拱落魄而去,内阁大权遂归于居正。
高拱志不尽舒,才不尽酬,晚年受到的打击是极为沉重的。当高拱斥退乡里后,张居正担心他东山再起,曾利用王大臣闯宫一案,欲诛灭高氏一门,后因群议鼎沸而罢手。他虽然后事不吉,然而公道自在人心,对于他的业绩与遭际,明人即有客观的评论。万历十二年(即高拱去世六年)户部主事马之骏辑刻《高文襄公集》,作序将高拱、张居正称为隆万间两“名相”,“皆豪杰之致也”,称赞高拱的定边功业“塞不下李(李纲)、寇(寇准)”,是“备文武之质者”。郭正域给高拱作《墓志铭》,说:当嘉隆之际,相臣中身任天下之重,而能“行谊刚方、事业光显者,无如新郑高公”。高拱为张居正所倾,这是个人的不幸;高拱所开创的政治改革事业为张居正所继承发扬,这又是高拱不幸中之有幸。他在短暂的政治生涯中干出了一番有声有色的事业,影响了明代中后期的社会政治生活与思想文化,推动了实学思潮的形成。高拱是一位可敬可爱的历史人物。
高拱晚年亲自将身边文稿做了一番分类整理,目的是想为后人查考有关政事提供借鉴。他死后不久,马之骏编为《高文襄公集》,是为明万历刻本。清代康熙二十七年,又有笼春堂本《高文襄公集》,所收内容与前集有同有异。他的哲学著作《春秋正旨》、《问辨录》,收入《守山阁丛书》。
二、“挽刷颓风,修举务实之政”
明代弘治时期,曾一度有中兴气象。武宗即位后,淫于声色,朝政日趋腐败。明世宗即位初期尚锐意求治,但不久他就热衷于“议大礼”、改祀典,加剧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倾轧;又崇道教,好方术,一心想长生成仙,使权力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明世宗一方面深居宫闱,迷恋修道,把日常国事交给权臣严嵩执掌,另一方面又刚愎自用,专制暴虐,时常乱用其至上权威。奸臣严嵩秉政二十余载,以权谋私,卖官鬻爵,贪污受贿;又利用嘉靖帝的猜忌刻薄,巧妙打击异己势力,残害忠直之士。内政浊而边防弛,所谓“南倭北虏”的威胁骚扰于此时最为严重。内政外交都出现衰败危难的局面。徐阶为首辅之后,一反严嵩所为,宽刑省狱,清正朝纲,局面有所好转,但社会与财政危机并没有解决。面对如此破败的形势,统治集团内部一些清醒有识之士,深感有革除弊习,重振纲纪的必要,着手实行一些新政,逐渐形成一场改革运动,至张居正秉政时,改革达到高潮。为这场改革呐喊开路的便是高拱。
高拱的政治抱负很大,他想从改革吏治人手,把国家整治出一个有生气的面貌。他在《政府书答》中表示,“欲为主上扶纪纲,正风俗,用才杰,起事功,以挽刷颓靡之习”(《答宣大王总督》),在《掌诠题稿序》中表示,“务为君父正纪纲,明宪度,进忠直,黜欺邪,革虚浮,覈真实”,这是他一生为政的奋斗纲领,他用实际行动不断实践着自己的抱负。
高拱秉政之初,便发现京城民生凋敝,商业衰滞。经过深入调查,才知道钱法久已不通,商人为政府购办粮食,用款难领,而“打点”费用甚多,于是辗转逃亡,居民心绪不宁。高拱建言大力发展商业,流通领域实行等价交换,革除非法收费,而“钱法之行当从民便”,政府对商品买卖执行无为和开放的政策,以期活跃经济,使社会富裕起来(《纶扉外稿·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他又上疏议革大臣奏章写法,反对繁词虚文、言多意晦,主张“凡有章奏,务要直陈其事,意尽而止”,违者治罪,以便树立“简实之风”(《纶扉外稿·请禁章奏繁词以肃朝廷疏》)。可知他一上来就雷厉风行,锐意进取,气度颇为不凡。
高拱对政治生活中的陈规陋习深恶痛绝,多次提出要破除“虚套”、“旧套”、“常套”、“故套”、“旧习”、“虚文”、“拘挛之说”。他在《挽颓习以崇圣治疏》(《南宫奏牍》)中指出,“积习之不善,是固夫天下之患也”。他列举出八弊:曲解法律,以成其非,“曰坏法之习”;行贿送礼,以求升官,“曰黩货之习”;刻察重赋,以邀功赏,“曰刻薄之习”;互相排挤,党同伐异,“曰争妬之习”;办事拖拉,手续繁杂,“曰推委之习”;文武不协,彼此排击,“曰党比之习”;无事偷安,有事卤莽,“曰苟且之习”;议多决少,朝令夕改,“曰浮言之习”。针对这种虚浮、邪僻、因袭之风,高拱提出一切唯实的施政方针,强调要遵“实理”,做“实事”,行“实政”。《程士集·策》中是这样阐述唯实政治论的:
夫能必贵当,则释法为奇,非吾能也;计必贵当,则参验不合,非吾计也;利必贵当,则失得不偿,非吾利也;法必贵当,则朝四暮三,非吾法也——兹国是所由定也。
言必责实,则捷给为佞者不可饰言也;行必责实,则儇利任术者不可饰行也;功必责实,则比周为誉者不可饰功也;罪处贵实,则巧文曲避者不可饰罪也——兹人心所由一也。国是定,人心一,则上下之间,崇本尚质,急当务而不为无益。
这里标出两个核心概念:“当”与“实”。“当”就是合乎客观实际,贵当以定国家的法令设施,保证在决策上不犯错误。“实”就是事物的真正状貌和功效,责实以正言行与赏罚,保证在用人上任贤而去佞。这就是中央政府的两项基本职能:正确地制定政策和正确地使用人才。高拱强调,政府事务,不当面无实,事多而不成;恰当而贵实,事简而速成。他又说:“事务乎循名覈实”(《政府书签·答同年符后冈》),摈弃一切敷衍行为和表面文章。总之,他主张加强法制,严肃责任,实行监察,提高办事效率;政府的工作,官吏的优劣,都要以实际的效果来评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升降赏罚。凡与这种精神不符的,一概予以破除。
在唯实论的政治思想指导下,高拱在吏治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计其大者,有以下几项:改革官吏考察升黜制度。以往考课官吏,调降有定数而不从实际出发,吏部顾虑不足数不好交待,便将早该黜退的官吏,留待临期凑补,致使课查制度,失去及时汰劣斥佞的作用。高拱主张按实际情况查处,“果不肖者多,不妨多去,果不肖者少,不妨少去,惟求至当,不得仍袭故常”;但惩汰者须是大奸大恶,“一切隐细,俱不必论”(《掌诠题稿·公考察以励众职疏》)。在选贤方面,以往特重出身,厚进土而薄举人。高拱力扫此旧套,议定进士、举人初时可以资格授官,以后升用,“惟考其政绩,而不必问其出身”,若举人真正优于进士,则先行保荐。但规定五十岁以上不得为州县之长,因为州县长官职位责任艰重,须年富力强者才足担当(参见《掌诠题稿·议处科目人才以兴治道疏》)。当时对官员的荐举,除出身外,还看重职位崇显之士,而不及孤寡务实者。高拱则令各抚按衙门,向上级推荐属官与地方人才时,“不拘出身资格、官职崇卑,惟其心行端平,不修虚誉,治绩卓异,不事弥文者,方许疏荐以备卓用”。为了保证不私情滥举,要对被举官员考察试用,试用不称其职,则“举主连坐”。他又告诫言官,纠劾官员,要从大处着眼,只要有才能有政绩,“当略其微瑕,行已悛改者,不问其旧过,俱要曲加保全,以图共济。”反之,那班昏庸靡弱之辈,虽无大错,也要予以议斥,使之让贤(参见《掌诠题稿·覆吏科给事中韩楫条陈疏》)。考核官吏,重实政,黜虚名,为官“果有实政,则不必论名”,“但问其政之美恶,勿论其名之有无”,徒有虚名而无实者,些处以法,这样才能达到“官修实政而民受实惠”的目的(《掌诠题稿·覆给事中吴文佳条陈疏》)。
第二,精简机构编制,裁革冗员,充实薄弱环节。在此以前,政府为节省行政经费,早有精简之政令,但很难推行下去,总是走了过场,如高拱所指出的,“如汰冗员,本求节费,却乃务裁小官,而大者仍议添设,甚至旋裁旋复,朝四暮三,殊非事体”(《掌诠题稿·议裁革冗员等事疏》)。而有些部门,如掌管马政的太仆苑马寺,掌管盐政的盐运司,与国防、民生关系甚大,皆紧要部位,却受到普遍轻视,其“卿与使皆以考不称职有物议者升之”。高拱则要“大破常套,凡卿使员缺,必以廉谨有才望者推补”,以加强实政。他的指导思想很明确,决不因人而设置闲局,说:“国家设官,各有所职,而非故为剩员也,若系剩员,则不设之矣。其用人也,乃使之各举所职,而非徒以安置也,若所当安置者,则不用之矣”(《掌诠题稿·议处马政盐政官员以责实效疏》)。当时广东地处边远,局面混乱,民不聊生。高拱了解到“皆是有司不良所致”,朝廷把大批非正规和犯错误的人派到广州为官,使得广州官员中“由甲科者十之一二,杂行者十之八七;铨除者十之四五,而迁谪者十之五六”,官吏为非,贪风甚炽,官逼民反,地方不宁。高拱上疏建言,“今后广东州县正官,必以进士举人相兼”,州县共八十处,“其掌印官每三处则用进士一,举人二,皆拣其年力精壮,才气通敏者以充,而监生以下不与焉”,又另立举劾科条,凡政绩优良者,尽数举荐(以上见《边略·绥广纪事》)。
第三,储养人才,爱护人才。高拱重视人才的储备、培养和正确使用。他认为用人要先养人,“养于未用之先,以辨其才;乃用于既养之后,以充其任。务使人得展其蕴,而事得举事实”(《政府书答·答张给事》)。《明史》本传称,“其在吏部,欲遍识人才,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爵里姓氏,月要而岁会之。仓卒举用,皆得其人”。这种簿籍就是一种人才档案,随时为朝廷提供全国贤才的信息,这是封建吏治中一项了不起的创新。
高拱认为治国皆有其法度,各级职务都要求具有专门学问者担任。皇帝、相臣应率先接受训练。如嗣君,须先知祖宗大法,读前代实录,学习“如何慎起居,如何戒嗜欲,如何务勤俭,如何察谗佞,如何总揽大权,如何开通言路,如
一在辅德,则教之以正心修身以为感动之本,明体达用以为开导之资;如何潜格于其先,如何维持于其后,不可流于迂腐,不可扭于曲学,……其一在辅政,则教之以国家典章制度必考其详,古今治乱安危必求其故;如何为安常处顺,如何为通权达变;如何以正宫邪,如何以定国是;……于是乎教之以明解经书,发挥义理,以备进讲;教之以训迪播告之辞,简重庄严之体,以备代言;教之以错综事理,审究异同,以备纂修;而应制之诗文,程士之文艺,在其后焉。
这样一面教育,一面考察,择其优者便登用之,其正合格的相才便会从中培养出来。执政者必先受教育,教育的内容又必须切合实用,这是高拱实学思想在培养官吏问题上的鲜明表现 (以上见《本语》)。
当时边防形势严峻,知兵人才短缺。高拱把很大的精力用于选培军事人才。他曾说:“盖人才难得,而边才尤难得”,需要“通方忠谋,廉勤强干”者方能胜任,尤以“边方巡抚,其任最重,务求实心干理,经济雄才”(《掌诠题稿·覆都御史李棠条陈疏》)。他指出“兵”乃专门之学,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的,若不平素加以训练,则不能济救急需,应选用智谋才力特达者充任,且使其专官于军事。储养本兵大臣,应从兵部司属开始。如边方兵备缺,即以兵部司属补;边方巡抚缺,即以边方兵备补;边方总督缺,即以边方巡抚补;而总督与在部侍郎,时出时入,以候兵部尚书之缺。凡有功者则厚赏并不次擢用,可当大任者即委以重任(以上见《掌诠题稿·议处本兵及边方督抚兵备之臣以裨安攘大计疏》)。这些见识与措施,对于巩固边防起了积极作用。高拱亲自荐举和使用了一批边方重臣,如广东总督殷正茂,宣府大同总督王崇古,贵州巡抚阮文中,辽东巡抚张学颜,广东知府侯必登等,都是当时定边高才,明体通变,事功卓著,于是边方军政为之改观,这说明高拱极善于识才用才。不仅要提拔新人,旧臣中有才干者如杨博、高仪等,亦应重新起用,务使人才不被埋没。
高拱还注意支持和爱护有作为的人才,务使他们放手做事,充分施展才智,不被小人或谗言所诅。高拱常向边臣征询治策,鼓励他们大胆改革旧弊,随时向中央提出建设性意见,表示自己在内阁必给予有力支援。他写信给广东赵巡按,要他“务洗从前苟且之政”,“凡有当行之事,宜不惜见教,即当为君行之”。又写信给两广总督殷正茂,表示自己将“力为主持于内,俾豪杰得以成功于外”。鉴于广东凋敝已久,整顿极难,须全力为之,才有希望开出新貌,“非公在彼,敦能经略?非仆在此,孰肯主张?故整顿此方,必当此时也。过此以往,但少一人,事必无济”(以上均见《边略·绥广纪事》)。可见当时推动改革之艰难,亦可知高拱用人之信且专。高拱为首辅期间保护过名臣海瑞和戚继光。清官海瑞,执法严峻,同情百姓,除弊甚猛,为权臣及言官所劾,高拱深知清官和改革家的甘苦,多次出来为海瑞辩护。《政府书答》有一封信《答苏松朱巡抚》,说:
夫海君所行,谓其尽善,非也;而遂谓其尽不善,亦非也。若于其过激不近人情处,不加调停,固不可;若并其痛惩积弊、为民作主处,悉去之,则尤不可矣。天下之事,创始甚难,承终则易。海君当极弊之余,奋不顾身,创为剔刷之举,此乃事之所难,其招怨而不能安,势也。
他以为若“尽反其为,则仍滋弊窟,而失百姓之心”。高拱身为内阁大臣,对处理海瑞事不能不兼听而有所超脱,但在不得已必须调动海瑞官职时,仍然给予基本肯定的评价,指出“都御史海瑞自抚应天以来,裁省浮费,董革宿弊,振肃吏治,矫正靡习,似有倦倦为国为民之意”,只是批评他“求治过急,更张太骤,人情不无少拂”(《掌诠题稿·复给事中戴凤翔论巡抚海瑞疏》)而已。又有言官劾谷中虚、戚继光“纳贿纵奸”,高拱在复福建巡按疏中指出,“事出风闻,靡所证据,未经勘实”,要等事情真相查明再作处理,遂使谷、戚二人免遭妒者伤害(见《掌诠题稿·复福建巡按御史杜化中论侍郎谷中虚等疏》)。广东知府侯必登受到攻击排挤,高拱给两广总督去信,提出要爱护这样有为之臣,说:“知府侯必登所以宠异之者,以其能守己任怨,弭盗安民,故特奖以励人心,今且被论,则任事之臣,反为狥旧套者所笑,而地方之事,其孰为振作乎?”(《边略·绥广纪事》)当时还有一种恶习,即“行贿者既不加严,受贿者亦不加察,顾独于却贿之人,深求苛责”,制造各种流言蜚语,如说此人素有贿名,故贿赂至;此人却贿是掩饰更大的受贿;此人劣迹已为人觉察故不得不却贿等,这样受贿而不报者恬然得计,“却贿者皇然无以自容,而行贿之人则公然为之”,实在是“是非不明,议论颠倒”。高拱主张今后应表彰却贿之官,把他的美行记录在案,使好人好事得到提倡鼓励(《掌诠题稿·议纪录却贿三臣疏》)。
高拱整顿吏治的决心很大,他的一系列建言也能得到穆宗赞同得以形诸政令。然而积弊太深,旧习难改,实际的效果使高拱大为失望。他后来感叹地说:“海内安于因循,蒙蔽以故,日就颓委,弊孔百出”,而他所做的努力“乃如画脂镂冰,随手复旧,二载之间,恶在其为,廓如也。”(《政府书答·答南京参赞王西石》)又说:“顾二年且余,曾无寸效,污习未殄,吏治不兴,欺负尚存,民穷如旧。”(《政府书答·答同年符后冈》)两信皆提到为时二年,说明写信是在隆庆六年,即下台前夕。其时,改革虽收效甚微,但他似乎没有失去信心,仍在念念不忘“唤醒久迷之人心”,“振起久隳之士气”(同上),这种在位一日就要改革一日的精神是可敬的。
三、力排众议,定策安边
高拱所倡导的实政,虽然在吏治上未能见到明显效果,但在边事上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俺答封贡与贵州乱事的圆满解决,是他一生事业中最辉煌的成就。
隆庆四年二月,高拱奉命还内阁兼理吏部,即遇到北方边事吃紧。其时朝廷无人习战,人心震恐。高拱特奏调王崇古任宣大总督,又调遣大臣领兵扼守京郊隘口,加强城内守备,遂使俺答当年未敢进扰。秋,俺答与其孙把汉那吉因争夺妇人而发生矛盾,把汉那吉前来归降明朝。总督王崇古、巡抚方逢时上疏,建议许其降顺,授官优待,然后见机处置,借此用和平方式结束与俺答的长年战争状态。奏疏到京,朝廷众论汹汹,不知所措。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熊皆言:敌情叵测,不可轻许,以免上当。兵部尚书郭乾犹豫不决。王崇古颇遭排击。当此之时,高拱位居相辅,穆宗依为股肱,他的决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他确能不负众望,正确处理了这一关系天下安危的军国大事。他认为把汉那吉事件,造成多年难遇的解决边事的大好时机,如能处置得当,势必引起形势的重大变化,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对于把汉那吉,不宜即时送回,更不能杀害,应开诚厚待,以结其心。若俺答拥兵来索,则严阵以待;若俺答感德来归,可予接纳,讽示他用明朝叛将赵全等人交换其孙,并以此为契机,促成边塞和平。高拱指出,一些大臣首鼠两端,态度暧昧,是因此事干系太大,为自身利害计,不敢承担风险,为国之臣不应如此。由于他力排众议,上书穆宗,坚决支持王崇古,终于决定了体面安抚的方针。朝廷封把汉那吉为指挥使。而后俺答执献赵全等明朝叛将以示赎过,表示愿意内附。高拱又请封俺答为顺义王,许岁进贡,又开边市贸易,于是封贡事成,北边始得安宁。由于边境得到了和平,明朝每年可节省军费百万之金,而百万之多的边民的生命财产不再遭受民族战争的破坏,过上了和平的日子。高拱在《伏戎纪事》中说:“是举也(指俺答封贡事),非鉴川(王崇古)弘才赤胆,孰能为?非予愚直朴忠,孰肯主?”“止知有国,不知有身,止知事机可惜,不知利害可虑”。这些自豪自美的话,决非虚夸,与历史事实是相符的,并且他也充分肯定了王崇古等人的功劳。
高拱不满足于边事的暂时和平,接着上疏穆宗,力主抓紧大好时机,大修边政,以争取边塞长期安宁。他在疏中说,封贡使边境和平,国威伸张,但不可遂尔偷安,要“趁此闲暇之时,积我钱粮,修我险隘,练我兵马,整我器械,开我屯田,理我盐法”,有三五年功夫,则边防巩固,胜机在我,盟则许之,战则胜之,“中国可享无穷之安,此则要领之图,本意之所在也”。他建议皇帝下诏,令兵部严饬边区督抚将领,“大破常格,着实整顿”,每年派遣才望大臣,四出阅视,看钱谷赢几何,兵马增几何,器械整几何,其他屯田、盐法及诸事拓广几何,有功行赏,苟且论罪(以上见《编扉外稿·虏众内附边患稍宁乞及时大修边政以永图治安疏》),其宏略远虑与拳拳为国之忠诚昭然若揭。
隆庆四年,贵州发生过一起骚乱事件。土官安国亨与安智起兵互相仇杀,当地抚臣袒护安智,谓安国亨叛逆,奏请朝廷派兵剿灭。安国亨不服,拥兵自卫,造成对抗局面。高拱洞悉了基本情况,主张处理边疆民族纠纷要谨慎周密,不可轻行征伐。他推荐阮文中为都御史巡抚贵州。行前明示阮文中,此乃该族内乱,与叛逆无涉,而生事倖功者“以小为大,以虚为实。始则甚言之,以为邀功张本;终则激成之,以实己之前说”,遂有“叛逆”之奏请。此事“宜廉得其实,而虚心平气处之”(《边略·靖夷纪事》)。阮文中至贵州得实情,果如高拱所言。但碍于浮议,不敢骤变前举,具疏请兵征讨。高拱又复书阮文中,要他力争和平解决,反复叮咛不可“过言”,否则“激而成变”,则“朝廷欲开释而无其由,安国亨欲投顺而无其路,亦已过矣”,“事非其实,而徒勤兵于远”,这于国于民都是有害无益的。为进一步察明真情,妥善处置,又派给事中贾三近前去勘察,并向他面授方略。安国亨得知朝廷有据实审理之意,便自出听审,承认本罪,输银四万一千两抵罪,于是贾三近未至而贵州之乱便告平息(以上见《边略·靖夷纪事》)。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高拱处理边事的指导思想是高明的:一是以抚为主,尽量争取和平解决,不轻用兵;处理边疆民族问题不能照搬内地格式,而要照顾其特殊性,以宽大为怀,灵活处理;二是据实定策,反复调查,核准真情,以极冷静的态度确定行动方案,不为危言所扰乱。开明的民族政策和求实的精神相结合,使他能够从容不迫地解决这一棘手的边境民族事件。高拱在靖边实践中得出一条基本经验:“大抵天下之事,在乎为之出于实,而处之中其机,则未有不济者”(《边略·靖夷纪事》),这是这位实干政治家的行动格言。
西北边患平息后,只剩下辽东尚有战事。时值女真诸汗国窥辽求王,战事屡兴。隆庆五年,高拱举张学颜为辽镇巡抚,认为“张生卓荦倜傥,人未之识也,置诸盘错,利器当见”(《明史·张学颜传》)。张学颜到任后,与大将李成梁协力守边,军事上不断取得胜利,政治与经济上亦取得一系列进步,东北局面顿然改观。总括这一时期的边政,西北、东北、西南、南方等处的整顿、改良和巩固,都与高拱决策正确、用人得当、施行坚毅有极大关系。他是一位人才难得的文武兼备的政治家。
四、“只要成就一个‘是’字”
高拱不仅是一位能干的有谋略的政治家,而且也是一位博学精虑的思想家。这是徐阶和张居正都不及的。这—点常被后世学者所忽略。高拱总是自觉地把实政和实学联系在一起,说:“圣人有为己之实学,而祸福毁誉不与焉;圣人有为国之实政,而灾祥不与焉”。(《本语》)因此他的政治改革活动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对他来说,改革有着比较充分的理论上的准备。他花大气力批判程朱理学末流并改造王阳明心学,建立起一套具有一定深度的系统的哲学理论。
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王学非常流行,大臣们自觉或不自觉都受其影响。对于高拱来说,他的那种排觗流俗、勇于开拓的精神,无疑与王学的熏染有关。他在《本语》中说:“苟求诸心而果得,则安敢罔吾之心而随人以为疑?苟求诸心而果不得,则又安敢罔吾之心而随人以为信?”这是从王学得来的思想。王学以本心为是非标准,大胆破除对权威和古人的迷信,有积极意义。高拱正是具备了王学这种高度的主体意识,才能够不随波逐流;不依附他人门户,有独立的人格和见解,形成一种宏大的一往无前的气概。
但高拱绝不是王学门徒,他对王学有所吸收又能自立于王学之外,这正是他的可贵处。王学的“心”是个人的良知,不承认独立于心之外的客观真理。高拱强调“人心”恰是为了更好地追求客观真理。两者之间有重大差别。《本语》说:“儒家有言,只要成就一个是而已”,就是说,学问的目标在于求得真哩。又说:“夫事有本情,而人有本心,出吾本心,以发事之本情,则议道而道不睽,作之于事可推四海而准,通千古而不谬。”可知,“出吾本心”是为了“发事之本情”,即认识事物本来的面目,这是他的实学的基本精神。可以说,高拱把王学所发挥的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的思想,安放到求实的真理观的基础之上,所以他的实学与王学有根本的不同。
高拱对于作为官方哲学的宋明理学十分不满,他以高屋建瓴的气势,俯视宋明理学家,对于其中各派代表性人物的思想差不多都有所批判。
1、“圣人以人情为天理”
理气说的现实意义,是讨论如何处理封建道德原则同人们日常情感欲望之间的关系,即所谓“天理人欲”之辨。宋儒的基本倾向是将抽象的道德规范抬高为“天理”,同时贬低或压抑基本人性和情欲,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圣人不近人情,其标准高不可攀。高拱十分反对这种情理分离说,而主张情理相合,他指出:“天理不外于人情,然圣人以人情为天理;而后儒远人情以为天理”。在他看来,做人的道理只是对人情的一种调节,使之适中,“夫中也者,言乎其当也,庸也者言乎其平也,和也者言乎其顺也,皆本人情,不远人以为道”(《本语》),“若远人情以为天理,则非所以为天理也”(《问辨录·中庸》)。离开人情的所谓“天理”,事实上人们做不到,只能是虚的假的口头上说说而已。这种观点同李贽的“穿衣吃饭,即是人论物理”的看法很是接近,都表现出一种实际精神和浓烈的人情味。
2、“义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
义利之辨,从孔孟时就提了出来。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明显是重义轻利。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更加贬抑功利。不过,孔子、孟子对于国计民生还是重视的,只是在道德动机上反对追求功利。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片面发展出极端迂腐的超功利主义。宋明理学末流,侈谈心性,口不言利计功,造成空疏不实的不良空气。受这种风气的影响,许多知识分子整天坐而论道,以虚辞为业,徒事章句,不懂得安邦治国。转相效法,颓风日炽,而实事实业反被冷落,致使真才实学之人奇缺。有鉴于此,高拱不得不从理论上大力批判超功利主义,重新解释义利之说,以图改善学风。《问辨录·大学旧本》载:
问:《大学》何以言生财?曰:此正圣贤有用之学。夫《洪范》八政,首诸食货;《禹谟》三事,终于厚生。理财,王政之要务也。后世迂腐好名者流,不识义利,不辨公私,徒以不言利为高,乃至使人不可以为国。殊不知聚人曰财,理财曰义,又曰义者利之和,则义固未尝不利也。义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亦利也。而徒以不言利为高,使人不可以为国,是亦以名为利者耳,而岂所谓义哉?
这段话讲得极透彻极痛快,把义与利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说得清楚明白,远承墨经的“义,利也”的观点,近循陈亮、叶适的功利主义思想,并有新的发挥。高拱指出无利即无义,问题只在于利公还是利私,为公谋利即是义,若是心在自私,却标榜仁义之名,则是以名为利。圣贤之学是“有用之学”,不仅不回避财利,而且要大讲为国生财理财,否则就无以安邦治国。这就把义利之辨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他毫不含糊地讲:“生财自有大道,苟得其道,则财用自足”。
3、经权统一论
高拱的新经权论也能一反传统偏见而独具特色。他自认他的理论乃开创之举,曾在《问辨录·论语》里指出,“自汉以来,无人识‘权’宇”,“即宋人亦未识得”,汉宋儒者“皆以为常则守经,变则行权”,都把经与权割裂开了。高拱的新经权论强调经权是体用关系,不可分割。他把经比作秤之衡,把权比作秤之锤,“常相为用,而不得以相离”。“经乃有定之权,权乃无定之经”,换句话说,经是定理,权是应用。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这是经,定而不可易;行亲务得其正,行义务得其正,即是权,往来取中,变通而不穷。可知经是权之体,权是经之用。若说常则守经,变则行权,那就像说常则用衡,变则用锤一样荒谬可笑。汉儒有“权乃反经合道”之说,高拱指出此说自相矛盾,“一物无权,必不得其正也,斯权之义也”,“圣人以权行经,而汉儒以权反经”。程颐认为经只是存得个大纲大法,权则于精微曲折处曲尽其宜,以经济之所不及。高拱以为此理“于义未莹”,因为“正理所在莫非经”,不在大小之分,而使经之用“得轻重之宜者莫非权”,决不应说衡可自用,有所不及则以锤济之。朱熹又是一种观点:“经者,万世常行之道,权者,不得已而用之,须是合义”,“不可用之时多”。高拱以为此一说法离真理更远,难道可以说衡是常用之物,锤是不得已而用之吗?且“义即是经,不合义便是拂经,拂经便不是权”,不能说经之外别有所谓义,别有所谓权。高拱又在《程士集·策》中反复强调经权的统一性,“夫物各有则,经之谓也;称物而使当其则,权之谓也”,“经也者,立本者也”,“权也者趋时者也,经以权为用”。当然高拱是在承认经与权有异的条件下讲经权一致的,又是在强调经权一致的条件下讲经权差异的。程子说权即是经,这不准确,权与经只是“一事”,然而决非“一物”;朱熹说权与经是“二物”,这也不足,应说权与经虽是“二物”,却还是“一事”。这样,高拱就用中国传统哲学中“体用”的范畴,建立起经权统一学说,这在当时是理论上的一大创新。
高拱的经权论打破了人们多年相沿成习的经权观,特别是打破了人们对于“权”的一种偏见,即认为“权”是权宜之计,是不得已的应急措施,或者是权术诡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权”的地位和普遍实用性。经权之说在中国历史上长期聚讼不休,高拱之论一出,可谓千古疑义,一朝洞开。不仅在理论上使人耳目一新,也产生极大的实际意义。高拱正是根据这种以权行经的见解,不拘守常规旧套,推行一系列吏治上的改革,使内阁和吏部日常工作出现生气,又能灵活机敏,恰当处理突发的边境事件;无论在正常或者非常时期,都表现出高度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求实精神。经权问题关乎正确处理基本原理、原则和具体运用之间的关系问题。任何一种原理、原则,即使是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也不能当作教条机械搬用,也不能固守不变。在运用时,不论处常处变,不论何时何地何事,都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置,这样才能使基本原理、原则保持常新的生命,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我们从高拱的思想里,应当得到这样的启示。
高拱一生有着强烈的追求真理的精神,一心只在求得个真情实理。他说:
夫学求为己,只当忘人忘己,虚心以求其是。人苟是,便当从,如其不是,不从而已。吾苟是,便当守,如其不是,改之而已。(《本语》)
他在《问辨录序》中讲述自己求学的过程,“始袭旧闻,有梏心识,骶乃芟除繁杂,返遡本原,屏黜偏陂,虚观微者”,于是对于已知之论“验之以行事(考察实践效果),研之以深思(推究理论深度)”,然后才真有所得。所以他的理论平正通达,不浮夸,不艰涩,合于情理。既然求学是为成就一个“是”字,对于前人之言、古人之书就不能迷信,而要以冷静客观的态度对待之。所以高拱的学问既无章句之学的迂滞烦琐,又无心性之学的自是空泛。高拱求是的目的是要身体力行,将学问发为事功,为改善不良的社会现状服务。“问学,曰:去得一分己私,便是一分圣学。问治,曰:省得一件闹事,便是一件治道”(《本语》),孔子之道,“其实不离乎日用之间”(《问辨录序》),所以高拱强调言要见于行,行要有实效,人们都要切切实实的做事,反对一切表面文章。《本语》说:
今人只用形迹,更不察实。故有务为夙夜奔走之状以为勤者,然有益于事则鲜;务为慷慨忧时之说以为忠者,然有济于事则鲜。夫无益于事,勤于何有?无济于事,忠于何在?若在上者惟要诸有益于事者为勤,有济于事者为忠,而形迹不得以为溷,则务实者既可以奏功,无实者亦不敢增扰。
请看,高拱的实学是多么彻底!按照他的务实的要求,不仅一切无济于事的空谈要荡除根绝,就是一切无益于事的事务主义行为也要批评禁止;在实学实政面前,种种浮华、巧伪、陈规、陋习,统统都要靠边让路。做人求诚,做学问求是,做事情求实,这就是高拱的真精神。
(《明清实学思潮史》,齐鲁书社1989年版。)